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洛领军人才 河洛青年拔尖人才培育实施方案》(洛组通〔2022〕23 号)精神,按照《中共洛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5 年度河洛领军人才和河洛青年拔尖人才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洛人才办〔2025〕5 号)要求,洛阳市科协决定开展 2025 年度河洛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
2025 年,计划遴选“河洛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60 名,其中 35 岁及以下人选 40 名,35-39 岁(含)人选 20 名。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洛阳市内的高校、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或企业等单位全职工作 1 年以上。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人员在洛阳工作 1 年以上的,可以申报。申报人在洛阳工作时间计算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合同或协议为准;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学风正派;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具有广阔学术视野、创新思维和突出专业水准,已取得突出科研成绩,有一定社会影响;
4.一般应获得博士学历学位,优秀的硕士研究生也可申报,有较好发展潜力,有志于在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向长期工作在产业一线的科技工作者倾斜;
5.人选年龄 35 周岁及以下为 1990 年 1 月 1 日及之后出生,35-39 周岁为 1986 年 1 月 1 日(含)至 1990 年 1 月 1日前出生。
为避免重复支持,申报本项目的个人每年度仅可申报一个类别的一个人才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在计划支持期内不得再申报本项目,支持期结束后不得再申报同层次或下一层次其他人才项目;国家级、省级青年拔尖人才不得申报本项目。已入选河洛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但托举项目未完成验收(周期 2 年)的被托举人,暂不允许申报河洛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
三、重点支持领域
国家及省市重大战略前沿领域。聚焦国家“十四五”规划明确的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命健康、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和解决“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双碳”相关领域。向长期工作在我市新能源、新材料、新 IT、智能装备及 17 条优势产业链发展一线的科技工作者倾斜。
四、支持政策与措施
1.培养支持。河洛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优先推荐省级以上重点人才项目。
2.待遇保障。河洛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纳入我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保障范围,享受洛阳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医疗保健、住房补贴等一系列支持政策。
五、申报渠道
申报工作按渠道进行推荐。
1.各县(区)科协可推荐本辖区候选人;
2.各全市学会、协会、研究会可推荐本学会候选人;
3.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可推荐本单位候选人。
各单位具体推荐名额详见附件 1。我校限额推荐35-39岁人选1名,35 岁及以下人选 4 名。
六、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及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推荐人选汇总表。
1.申报书和附件支撑材料用 A4 纸双面打印,每人 3 册。
2. 《2025 年度河洛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附件 3)用 A4 纸双面打印,《2025 年度河洛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 4,加盖学院公章。若学院多于1人申报的,需学院排序推荐)用 A4 纸单面打印,各交 1 份。
3.申报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hengxiangke@126.com。有关推荐表格可从洛阳市科学技术协会网站 https://www.lyskx.org.cn/下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二)附件材料包括(附件2、3、4、10校内初评阶段无需提供,待确定推荐人选后再提供)
1.附件材料目录,需标注页码;
2.推荐报告(对人选情况、推荐程序、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单位推荐意见);
3.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在本单位任职或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
5.奖励证书复印件;
6.申报书中列举的主持(参与)过的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7.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期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8.申报书中列举的被 SCI、EI 等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9.创新成果成就证明材料;
10.申报材料如涉及保密信息,须按规定进行脱密处理,涉密材料不得申报。申报人所在单位和推荐渠道应加强对申报人材料审核,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密,开具非涉密证明。
11.学院党委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1份,模板见附件5。
七、工作要求
(一)坚持评选标准,注重实际业绩。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坚持以思想政治表现、科技成就、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认真把关,确保推荐评选质量。特别是要严格审查拟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认真总结拟推荐对象的科学技术成就和贡献,严格甄别,突出典型。
(二)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生产第一线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倾斜。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坚持公开公正,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组织形式审查和推选工作,确保拟推荐人选质量。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拟推荐对象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四)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推荐单位和申报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申报人和所在单位及推荐渠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直接责任,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遴选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推荐材料是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各有关单位,请于 12 月 18 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成均楼A107,逾期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萌萌
联系电话:68618488
科研处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