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 2025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07日 12:42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培育壮大创新引领型平台,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 2025 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发改高技〔2025〕604 号)要求,现将高校申报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新材料、高端装备、节能环保、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人工智能、氢能与新型储能、生物制造、量子科技、新一代信息网络、前沿新材料等未来产业。

二、申报条件

(一)依托大中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建设,需明确牵头单位和共建单位,申报单位须在我省注册成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豫发改高技〔2021〕77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方向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符合产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建立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具备按期建设、正常运行和持续创新的各项支撑条件,且相同行业细分领域和方向上无已认定或命名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期一般不超过 2年。

三、有关事项

1. 申报程序:按照省发改委通知要求,省属和民办高校通过教育厅推荐申报,市属高校通过所在地市发改委推荐申报;

2. 申报数量:“双一流”建设高校(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每校限报 3 家;“双一流”创建高校(河南农业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河南理工大学、河南工业大学、河南中医药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每校限报 2家;其他高校每校限报 1家。

3. 材料编制:请各单位积极遴选符合申报要求并具有良好建设基础的创新平台,根据《管理办法》和申报大纲(见附件)要求,编制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并填写《2025 年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 2-1)和《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数据表》(附件 2-2)。同时,申请单位需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相关附件提供真实性声明(附件 2-3),申报材料需一起装订,无需加盖学院公章。

4. 材料报送:请各单位于 2025 年 8 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 3 份报送至成均楼A107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engxiangke@126. com。

联系人:李萌萌 68618488

科研处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