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现将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应在2025年6月30日之前)。
3.不得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4.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成果与已出版专著重复率超过10%的不得申报。
5.已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
二、申报方式
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实行线下申报方式。申请人须将填好的纸质版申请书、申报成果交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纸质版申报材料统一由各省区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部属高等学校、部省合建高等学校、部委直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二级管理单位)寄送,不接受个人以及科研单位、出版机构的报送。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书7份。
2.申报成果7套。书稿和成果概要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2份,并附修改说明2份。
3.成果查重报告2份。
4.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7份。
上述材料的电子版由各二级单位汇总审核后,统一发送至邮箱kycsk2024@163.com。
四、申报受理
1.各二级单位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汇总及报送,各二级单位可先行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和排序,并于2025年7月11日下午6点前将纸质版申请书和修改说明各3份报送至成均楼A107,进行校内集中论证。
2.申报工作安排有变化,科研处将第一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赵雨皓 68618488
科研处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