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市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确保重点实验室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洛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洛市科〔2022〕80号)等文件精神,洛阳市科技局现开展重点实验室2022年度报告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报送对象
经批准组建或验收通过的2022年以前的市级重点实验室,我校共12家,具体详见附件。
二、报送内容
(一)工作报告
1.2022年工作总结。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运行情况、技术研发及转化情况、人才团队建设情况、单位投入保障情况等。
2.2023年工作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目标任务及具体工作计划等。
3.根据《洛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调查表
《洛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三、其他要求
年度报告将作为下一步运行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请重点实验室认真开展年度报告工作,并于3月29日前将《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及调查表电子版(PDF盖章扫描版、word版)汇总后报科研管理处,纸质材料不再报送。
电话:李萌萌 68618488
邮箱:hengxiangke@126.com
科研管理处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