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洛阳市重点实验室2022年度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2日 09:29

 

为规范和加强市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确保重点实验室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洛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洛市科〔202280号)等文件精神,洛阳市科技局现开展重点实验室2022年度报告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报送对象

经批准组建或验收通过的2022年以前的市级重点实验室,我校共12家,具体详见附件。

二、报送内容

(一)工作报告

1.2022年工作总结。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运行情况、技术研发及转化情况、人才团队建设情况、单位投入保障情况等。

2.2023年工作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目标任务及具体工作计划等。

3.根据《洛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调查表

《洛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三、其他要求

年度报告将作为下一步运行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请重点实验室认真开展年度报告工作,并于329日前将《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及调查表电子版(PDF盖章扫描版、word版)汇总后报科研管理处,纸质材料不再报送。

电话:李萌萌 68618488

邮箱:hengxiangke@126.com

科研管理处

202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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