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洛阳市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选拔管理方案》(洛文〔2014〕3号)精神,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各人才所在单位对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2022年度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洛阳市宣传文化系统第二届“四个一批”人才4人。
2.河南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历届)。
二、考核方法
1.被考核对象撰写年度工作总结。
2.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学识水平发挥、项目承担、业内示范和带动作用、行业技术创新和突破、学术成果、岗位贡献、年轻人才培养等方面。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等次,且不再保留 “四个一批”人才资格:
(1)出现政治问题;(2)工作上出现严重失误,产生不良影响的;(3)专业能力不强,发展潜力不大,连续两年成果不明显的;(4)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5)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作为“四个一批”人才人选的。
三、考核结果运用
“四个一批”人才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的,按照市委、市政府规定的标准发放年度津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取消当年年度津贴,不再保留“四个一批”人才资格。省级“四个一批”人才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需报送省委宣传部进行审批。
四、有关要求
1.被考核对象年度工作总结一式2份,A4纸打印,报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k2006@126.com。
报送时间:2022年11月23日;地点:成均楼A107
联系人:赵雨皓 68618488
科研管理处
202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