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洛阳市科技局、财政局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7日 16:24

 

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科技局、财政局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额度和方式

产业研发联合基金项目设立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资助额度原则上重点项目为100-300万元、一般项目为20-50万元。采用事前补助或事后补助的资助方式。立项后按照实际需求和进度,参照省重点研发项目分期拨付经费。

二、支持项目类别

(一)区域产业研发转化项目,主要支持区域内创新主体实施的科技攻关、新产品开发、产业链提升、中试、成果转化示范项目;

(二)联合研发攻关项目,主要支持市内高校、院所、相关企业围绕轴承产业“卡脖子”问题实施的基础、应用研究项目,重大协同研发合作项目;

(三)中试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后补助项目;

(四)联合基金产业科研规划提升项目等其他双方协商开展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为本市注册满一年以上(2021111日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研发机构等。重点项目申报单位应建有省级及以上研发平台,一般项目申报单位应建有市级及以上研发平台。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的,须有市内合作企业,合作企业应具备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的能力。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必要的科研人员保障、科研基础设施和资金配套能力,有健全的科研、财务管理制度。

(三)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为1-2年。申请项目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资金的3倍,并承诺自筹资金足额到位;近3年内承担的省、市重大科技专项存在验收不通过或逾期尚未提出结项验收申请的企业不得申报。

(四)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211日后出生),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五)申报单位应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申报单位应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使用虚假材料申请项目,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除撤销立项项目、收回已拨经费外,还将列入科技计划项目不良信用行为记录。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通过其他渠道已获得市级以上财政科技资金支持的,不重复支持。

四、材料报送

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汇总表一份(加盖学院签章),申报书及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4份),同时PDF文档发送至邮箱kyk2006@126.com。截止受理时间:2022112517时,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址:科研管理处成均楼A107

联系人:张斌斌 电话:68618076

  科研管理处

202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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