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推动新修订的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顺利落地实施,2026年5月13日下午,洛阳师范学院科研处协同审计处、财务处在A13楼114会议室召开《洛阳师范学院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解读专题会。各学院科研院长、科研秘书及承担横向科研项目的教师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科研处处长张永新主持。
张永新首先介绍了新办法的修订背景。他指出,在前期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科研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吸纳了各学院科研人员反映的问题和建议,经过多轮论证和修改,最终形成《洛阳师范学院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新办法已正式印发,旨在进一步激发我校教师科研活力,大幅提升学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会上,科研处对新办法进行了解读,重点讲解了新政策与要求。财务处从财务实务角度,对新办法中的经费入账、报销流程等操作环节进行了详细说明,强调在放权的同时要遵守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审计处结合近年来横向项目审计中发现的常见问题,提醒各项目负责人规范合同签订,加强内部管控。
张永新在总结中强调,新办法既赋予了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同时要求科研人员强化依法依规使用经费意识。他要求各学院会后及时组织学习,确保每一位承担横向科研项目的教师了解新政策。科研处将联合审计处和财务处持续开展政策宣讲和答疑活动,为科研人员承担科研项目做好服务。

(撰稿:李萌萌 初审:李萌萌 复审:赵国清 终审:张永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