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洛阳师范学院省部级科研平台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17日 15:28

 

校内各省部级科研平台: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省部级科研平台的建设与管理,进一步提升学校科研实力、创新能力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推进科研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洛阳师范学院省部级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附件1、洛师政发〔2023〕14 号),我校将开展省部级科研平台考核工作。

一、考核范围

1.本次考核共涉及39个省部级科研平台,详见附件2。

注意:附件2内有部分字段信息需要更新或补充,已经用黄色底色做了标注,请相关科研平台予以更新或补充

2.考核周期涉及2024年和2025年两个阶段,需要分别编制考核材料,考核周期从每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3.已经参加过2024年度考核的省级平台无需报送2024年度考核材料,具体包括:意大利研究中心、河洛文化国际研究中心、汉唐石刻艺术博物馆、中原经济区智慧旅游协同创新中心、黄河文化数字融合传播实验室、文化和旅游研究基地、河南省功能导向多孔材料重点实验室。

二、考核方案

1、材料编制

各科研平台按照《洛阳师范学院省部级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及本通知要求编制评价材料,评价材料主要包括自评报告(附件3)、《平台代表性成果考核表(附件4)、《平台团队建设考核表(附件5)、《平台网站建设考核表》(附件6)按通知要求报送材料的,评价结果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2、考核和结果公布

科研处组织评审专家对各科研平台提供的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并公布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结果作为择优支持及高层次平台推荐的重要参考,同时作为科研平台运行经费分配的主要系数指标,其中优秀、合格系数分别为 1、0.5,基本合格、不合格无运行经费。

三、材料报送

请各科研平台于430日下班前将考核材料及其支撑材料一份报送成均楼A111科研处成果转化科电子版发送到ip_lynu@163.com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68618077


附件

 附件1-洛师政发【2023】14-洛阳师范学院省部级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pdf

 附件2-洛阳师范学院省部级科研平台清单.xlsx

 附件3-省部级科研平台自评价报告大纲.docx

 附件4-平台代表性成果考核表.xlsx

 附件5-平台团队建设考核表.xlsx

 附件6-平台网站建设考核表.xlsx


科研处

2026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