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规范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管理工作,现将结项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结项项目范围
1.2022年度立项的未结项项目,该年度项目为集中清理结项,仍不提交的,将作撤项处理,且撤项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
2.2023、2024年度立项的项目,如已完成研究工作,均可参与此次结项。
二、结项材料清单及受理时间
1.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材料及有关要求(见附件)。
2.结项受理时间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6年3月20日前将结项材料报送至成均楼A10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csk2024@163.com。
2022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不允许延期。
联系人:赵雨皓 68618488
科研处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