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务专利成果申报流程
① 下载并填写申请披露登记表
发明人登录科研处网站(“服务指南”模块)下载《洛阳师范学院职务专利申请披露登记表》。
发明人填写《洛阳师范学院职务专利申请披露登记表》并打印签字,经所在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② 电子版申请材料发送至ip_lynu@163.com
电子版材料包括:
1)《洛阳师范学院职务专利申请披露登记表》(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
2)《专利代理委托书》或《专利申请书》;
3)专利五书(说明书、说明书摘要、附图、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
4)负责本案的专利代理师执业备案证明;
★注意:专利代理师执业的专业方向应当与本案所涉及技术方向一致。
5)电子邮件正文中写明申请人的联系方式。
③ 领取加盖公章后的《申请书》或《委托书》
科研处收到相关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专利代理委托书》、《专利申请书》加盖公章手续。
手续办理完成后,电话通知申请人领取相关文件。
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到科研处成果转化科(成均楼A111)
1)提交《洛阳师范学院职务专利申请披露登记表》(经所在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原件);
2)领取加盖公章后的《申请书》或《委托书》。
★★重要提示:专利获得授权后,应当及时将相关证书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成果转化科邮箱(ip_lynu@163.com)。
业务咨询:科研处成果转化科 胡利军 68618077
(2)职务软件开发及著作权申请备案流程
① 软件开发前,开发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并经学院审核决定
承担软件开发任务的个人或团队(以下简称“开发人/开发团队)”在软件开发工作启动前,应当报所在学院审批。学院审批通过的,开发人方可启动开发工作。
学院按月将申报通过的软件开发项目清单报送科研处进行备案。
② 软件完成后,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验收
软件开发过程中,开发人/开发团队应当按照软件开发工程要求做好过程管理,并留存相关过程记录文件。
软件开发完成后,开发人/开发团队应当及时向所属学院院长提出软件验收申请。由所在学院院长召集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验收。
学院学术委员会依据开发软件目的、软件设计功能和性能等对软件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学院学术委员会签署《洛阳师范学院职务软件项目验收意见书》,验收意见书中应写明软件项目是否通过验收,并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③ 提出软件著作权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通过验收后,由开发人所在学院向科研处提出软件著作权申请并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科研处成果转化科(办公邮箱:ip_lynu@163.com),具体如下:
1)《洛阳师范学院职务软件项目验收意见书》(扫描件);
2)软件的完整源代码及使用说明文档;
3)该软件所依托的项目、工作任务等获批或立项证明材料;
4)软件项目开发过程中所形成的其他过程性材料。
注意:电子邮件正文部分注明申请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④ 软件著作权申请材料的审核
科研处成果转化科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申请材料中存在的问题。审核通过,科研处成果转化科直接通知申请人可以进行软件著作权申请。
⑤ 学校管理员提供验证码
申请人自行或委托代理机构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在线登记,并向学校账户管理员(科研处成果转化科)索要申请验证码。
在线登记完成后,下载登记系统生成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电子版)并发送至ip_lynu@163.com。
⑥ 领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盖章页)
科研处成果转化科自收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电子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加盖公章手续。办理完成后,通知申请人领取加盖公章后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申请人在领取加盖公章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时,应同时上交《洛阳师范学院职务软件项目验收意见书》原件。
根据中国版权中心要求,申请人自行或委托代理机构将相关纸质申请材料上交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⑦ 取得证书后,及时发送学校主管部门
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后,申请人应当及时将著作权证书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成果转化科办公邮箱ip_lynu@163.com留存。
办公地址:成均楼A111房间,办公电话:68618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