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术合同登记所需材料
(2)技术开发合同可以申请开票免税及省市技术交易奖励流程
① 填写技术合同认定申请表和承诺书,打印1份交成均楼A107横向科办理盖章手续,盖章完成后到财务处盖章(须盖财务专用章及财务处负责人签名章)。
② 登录工信部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此账号需要学院科研秘书向成果转化科申请)。选择“卖方合同登记”,点击“境内合同申请”,逐项填写必填信息。需要需要上传合同、技术合同认定申请表及承诺书。
③ 等待审核。 审核通过后点击右侧“填写”选项,在系统中第二次填写技术合同认定申请表(必须在系统上填写金额后才能打印,不要下载打印后在表格上手写金额),并打印1份。申请人先带申请表去财务处盖章,后将第一次填写的技术合同认定申请表的复印件、合同复印件、承诺书复印件、第二次技术合同认定申请表各1份提交科研处横向科加盖学校公章。
带上第一次填写的技术合同认定申请表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合同原件及合同复印件1份、第二次填写的技术合同认定申请表1份,到伊滨区科技大厦1120室找满老师办理(去科技大厦前请提前电话联系满老师0379-61275872)。认定完成后科技局反馈认定书,将认定书交财务处开发票。
④ 重要提醒
1)上传到系统中的合同必须是合同原件,要求双方签字,双方盖章及骑缝章,合同签署时间不能为空。
2)技术交易额为合同额减去非技术部分的如材料费设备费等金额。绩效费、劳务费可计入技术交易额。
(3)填表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