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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分类:校内通知   来源:    发布:    时间: 2022-03-22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现将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一般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2022年度全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和评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以加快我省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主攻方向,聚焦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卓越成就、实践经验和落实“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面临的实际问题,努力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高水平、有特色的教育科研成果。

(二)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聚焦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三)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选题应着重围绕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教育现代化体系建设,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职业教育高水平发展、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等方面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论证设计。

(四)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不设课题指南,课题名称由申请人自拟。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了解并能够遵守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有关管理规定;有负责教育科研工作的职能部门和完善的科研管理制度;能够提供开展课题研究的必要条件,支持课题组开展研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二)课题申请人(主持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或副处级以上(含)行政职务。不具备应有专业技术职称、学位或职务的,须有2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三)作为课题主持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其他课题(含专项课题)的申请;作为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只能参与一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的申请;已主持承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未结项者不能申报;已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项目主持人本年度不能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主持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我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被省教科规划办公布撤项的2017年度及以前立项未结项的省教育科学规划各类别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我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申报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四)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三、课题管理

(一)省教科规划办对所有申报课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课题由专家采用《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进行匿名评审。《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申报者应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二)获准立项的课题需在1-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延期结项或课题组人员调整需报省教科规划办批准。课题主持人应依据有关要求,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承担单位应履行承诺,保证科研信誉。

(三)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由省教科规划办组织鉴定,鉴定通过者予以结项并公布。课题所有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等发表或出版时,均须独家注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一般课题(课题名称)成果(课题批准号)”字样。

(四)课题研究、结项鉴定有不良信誉者,课题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

四、课题申报

(一)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根据申报单位类型、教师人数、上年度实际申报数量及结项情况等)。按照放权赋能有关要求,本年度我校限报18项。

(二)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采用分级审核管理制度。各单位应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科研管理处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对申报课题进行审核。课题申报以院(部)为单位,科研管理处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三)根据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工作安排,本年度试行网络申报。“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申请人可通过河南教育科研网(http://www.hnedur.com)访问平台,平台将于2022年4月1日0时至4月15日24时上线开放。平台开放前,申请人可从本通知附件下载《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申请书》和《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先行做好“课题设计论证”和“研究基础”部分的准备,其他部分可以在平台上直接填写。

(四)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和我校工作实际,课题申请人须在申报平台上填写并导出《申请书》,各单位于2022年4月11日将《申请书》纸质版1份(A4纸双面印制)报送至成均楼科研管理处A107室,逾期不予受理。科研管理处将对《申请书》进行审核查验,《申请书》中“主持人单位意见”一栏由所在院(部)负责签字盖章,“管理单位意见”一栏由科研管理处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

(五)《申请书》经科研管理处审核并加盖公章后,由各单位领取并发还给申报人,申报人须将《申请书》全文扫描成一个PDF文档,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申报平台上,申报人须在2022年4月18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各单位于2022年4月21日将加盖公章的《申请书》2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活页1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申报汇总表1份(A4纸打印)报送至成均楼科研管理处A107室,上述材料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kyk2006@126.com。

(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如上级部门对申报工作安排有变化,科研管理处将第一时间另行通知,关于项目申报相关事宜可致电科研管理处咨询。

联系人:王磊    电话:68618076

附件.zip

科研管理处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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