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化民族领域基础理论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推动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政策的概念体系、叙事体系、话语体系,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根据《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启动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申报的指导思想、项目类别、申报要求、选题参考等内容,详见《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
二、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已承担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三、课题负责人须保证所申请的课题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课题申请中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本年度继续实施限项申报。根据国家民委民族研究招标项目申报计划,我校本次申报数量不得超过20项。各单位科要认真遴选推荐、严格把关。
五、课题负责人填写《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见附件)和《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各一式4份;申报单位填写《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1年度课题汇总表》(见附件),A4纸打印1份。申报纸质材料以院(部)为单位统一报送,科研管理处不接受个人申报。
六、根据国家民委材料报送时间和我校工作实际,各单位请于2021年3月1日—3月2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成均楼科研管理处A107室,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申请表、论证活页和汇总表(均为word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kyk2006@126.com,并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七、项目申报相关事宜可致电科研管理处咨询。
联系人:王 磊 电 话:68618076
附件.zip
科研管理处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