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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完善河南省教育科学专家库的通知

分类:校内通知   来源:    发布:    时间: 2021-03-01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教育科学专家在课题评审、成果评价、学术决策、学校改进、资政育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省教育厅决定对我省“教育科学专家库”进行更新完善。现将推荐河南省教育科学专家、调整完善教育科学专家库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全省在职教育科学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二、推荐条件

河南省教育科学专家库人选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养,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身心健康,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公正廉洁,原则性强,愿意承担教育科学评审、评价等工作。

2.高等学校推荐人选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有较高的教育专业水平和学术声望。

3.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教育科学(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科)课题2项以上。

4.发表较高水平的教育科学论文3篇以上(每篇不少于3000字,至少1篇在近3年发表),或独著出版不少于20万字的教育科学学术著作1部以上。

5.教育科学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1项或地厅级奖励2项以上。

三、推荐程序

1.推荐教育科学专家须由被推荐人如实填写《河南省教育科学专家库人选推荐表》(见附件),A4纸打印一式3份,推荐表照片栏张贴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提交符合推荐条件的证书、期刊、著作等材料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1份即可。证书、期刊、著作等材料原件,经科研管理处当场审核后退还被推荐人。

2.被推荐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如实填写《河南省教育科学专家库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A4纸打印1份,连同人选推荐表一并报送至成均楼科研管理处A107室,科研管理处不受理个人报送的推荐材料。

《河南省教育科学专家库人选推荐表》《河南省教育科学专家库推荐人选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kyk2006@126.com。

3.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如上级部门对推荐工作安排有变化,科研管理处将第一时间另行通知,关于推荐工作相关事宜可致电科研管理处咨询。

联系人:王磊 电话:68618076

附件.zip

 

 

科研管理处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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