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2021年度河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下称“重点项目”)立项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重点项目计划分为资助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
资助性计划项目的研究经费由省财政专项经费支持。其中,A类项目省财政资助标准为5万元,B类项目资助标准为3万元。指导性计划项目无省财政专项经费支持。
2.重点项目的完成周期一般为2个年度,2021年度项目的研究期限为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项目课题组要根据研究需要,科学分工,协同创新,确保项目研究工作顺利开展。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统筹安排财政专项经费,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并于项目执行期限截止时间及时报送结项验收材料。
3.计划任务书填写。
2021年度河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立项项目负责人须登陆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于2020年9月25日前通过云平台提交,任务书经审核通过后,负责人可依托云平台下载计划立项通知书和任务书。立项通知书和任务书由项目负责人留存,作为项目验收依据。
联系人:李建华 电话:68618076
附件.zip
科研管理处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