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推动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多出优秀成果,提升国内创新创业教育管理与教学水平,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中心特设立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研究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基金项目”),用于探索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规律、对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水平和效果产生明显效应的学术研究。现将2017年度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数量和资助额度
经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及相关专家推荐,2017年度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基金项目共设10项,经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立项。原则上,每个创新创业教育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1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三、评审立项
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负责组织专家,对已受理的项目申请进行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评审通过的项目,学术委员会向项目依托单位发出立项通知书。
四、申报事项
(一)项目申报的相关要求具体参见《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申请人应在此基础上确定研究项目,认真、如实地填写申请书。
(二)原则上,项目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的申请。
(三)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地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个人3年内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撤项,并追究申请人所在单位的管理责任。
(四)申请人申请资助项目的相关研究,已获得其他资助的,应当在申请材料中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五)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基金项目,须在申请材料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六)已获得立项的国家和省部级项目及其子项目,不得重复申请研究资助;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基金项目。
(七)鼓励跨学科、跨学校、跨地区、跨系统组织优势科研力量,开展实质性合作研究;应用对策性研究课题,提倡吸收实际工作部门人员参与课题研究;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八)材料受理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11月19日,申请人须在此日期前将《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中心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由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并扫描,并将电子版的项目申请评审书(PDF版)及《2017年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中心基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ieeac-project@tsinghua.edu.cn,要确保PDF文档与盖章版纸质申请书的一致性,逾期不予受理。为保证申报材料准时送达,请各申报人发送完邮件后致电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中心确认PDF材料接收情况。联系方式如下:
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中心秘书处马小田 徐杨巧
联系电话:010-62795568,010-62795508
(九)因此次项目申报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申报人按要求将申报材料直接发送到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中心指定邮箱,科研管理处不再统一接受材料。项目申请书盖章事宜,请及时联系科研管理处,我们将热忱做好项目申报的服务工作。
联系人:王
磊 电话:68618076
(研究指南、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申请书的电子版均见附件。)
附件:附件1.2017年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中心研究指南.pdf
附件2.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暂行).pdf
附件3.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中心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4.2017年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中心研究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xls
科研管理处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