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针对各院系报送科研统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现强调几点:
一、2015年度的项目成果也要统计,只统计科研处管理的项目。2015年立项的在前,在研和结项的在后。(没有立项通知书的,可以在教育厅或科研项目管理单位网站下载)
二、1、科研成果中著作包括独著、合著和教材等,著作成果需报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包括:封面、封底、扉页、版权页、目录及显示作者撰写部分的页面目录。
三、关于成果级别,奖项级别可参考校发[2014]8号文件填写,项目级别可参考校发[2014]5号文件填写。
四、SCI、EI、SSCI、ISSHP、CPCI-S、CSSCI等收录的论文,应同时报送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提供的收录证明和SCI分区证明。因发表时间较晚而无法检索的,先统计入表格,拿到检索证明后由科研秘书统一上报。另请科研秘书重点核对第一作者、第一单位和ISSN号或CN号,不是第一单位的,请注明我校是第几单位。
五、上报的所有材料,特别是相关证明信息要清晰,不能模糊不清。各院系科研秘书必须认真核对各项信息,材料需分类汇总,并加盖院系公章及领导签名。
特别注意本次科研统计涉及到各院系本年度的考核,只统计2015年的成果,非2015年的不在统计范畴内。
联系人:马春亚 电话:65526003(65515006)
科研管理处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