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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河南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2013年项目验收和2014年项目监理工作的通知

分类:校内通知   来源:    发布:    时间: 2015-04-26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监管的通知》的有关要求,2013年度的河南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农业领域)项目经过两年的组织实施,已进入结题验收期;2014年度的河南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农业领域)项目经过一年的组织实施,需要进行中期监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河南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农业领域)项目实行直接管理与委托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省科技厅主要委托项目推荐部门(单位)组织进行对2013年度项目的验收工作和对2014年度项目的监理工作,并将抽查部分项目与推荐部门(单位)共同进行验收或监理。省科技厅将组织专家对所有项目的最终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并将结果在全省范围内通报。
    二、时间安排
    验收监理工作拟于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请各项目推荐部门于2015年5月15日前将项目验收、监理时间通过电子邮件报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三、验收及监理程序
   (一)成立专家组,召开验收或监理会议。各项目推荐部门(单位)聘请熟悉项目情况的技术、管理和经济专家5人组成专家组,设组长一名,组织召开验收或监理会议,听取项目承担单位汇报,查阅有关材料并进行质疑答辩。
   (二)由项目主持人负责汇报,原则上使用多媒体,时间控制在20分钟内。
   (三)汇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合同执行情况,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成果的熟化程度,技术水平、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项目执行期内所取得的效益等,取得的突出成绩及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监理项目要提出解决措施)、建议及打算等。
   (四)实地考察。专家组在听取汇报、审阅材料的基础上,对项目实施地或示范基地等进行实地考察。进行过现场监理不需或因季节等客观原因无法进行现场考察的项目,需提供现场监理材料或实测数据资料。
   (五)形成验收或监理意见。承担单位回避,专家组合议形成项目验收或监理意见,并在有关表格等相关材料上签字。
   四、验收及监理材料
   (一)验收项目材料包括:
    1.《河南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农业)项目验收表》;
    2.《河南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农业)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及相关附件(保证一套材料为原件: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的各类成果的证明材料,如鉴定证书、检测报告、专利证书、各类奖励证书、技术成果评价报告、论著论文等;已有产品或样品的可附照片或样本;资金到位证明、效益证明;其他能证明成果转化工作的中试、试验等原始记录;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视频资料,如光盘)等;
    3.《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4.《专项审计报告》(项目验收前需由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转化资金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及附注)。
    (二)监理材料包括:
    1.《河南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农业)项目监理表》;
    2.《河南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农业)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及相关附件(参照验收材料附件所列内容);
    3.《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4.财务报表。
   上述纸质材料应按照《验收表》或《监理表》、《总结报告》及相关附件、《项目合同书》复印件、《专项审计报告》(验收项目提供)或财务报表(监理项目提供)的顺序并加详细目录装订成册。专家验收或监理会议,需为每位专家提供装订成册的纸质材料各一册。
    五、材料报送要求
  装订成册的验收及监理项目纸质材料一式3份,于2015年5月11日前报送至科研管理处,同时需将材料 Word格式电子版发至指定电子邮箱。
    联系人:李建华  电  话:65526003   
    E-mail:kyk2006@126.com 
 
    附件:1.《河南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农业)项目验收表》
          2.《河南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农业)项目监理表》
          3.《河南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农业)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编写提纲
          4.《河南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农业)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编写提纲
                                                                     科研管理处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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