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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洛阳市第十四次社科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分类:校内通知   来源:    发布:    时间: 2015-03-16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洛阳市委《关于开展洛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洛发〔2000〕8号)文件精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决定开展洛阳市第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与内容
    (一)参评范围:我市个人或集体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包括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著作;在公开发行的报刊及《洛阳月谈》杂志发表的学术论文;被县级以上领导机关采用的、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调研报告(须持正式认可凭证);已经鉴定结项的市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报告。在境外发表或出版的作品不得参评。
    (二)作者条件:必须是我市社会科学理论和实际工作者,与市外人员合作的项目一般不参评,但其中由我市作者担任主编、或能明显区分出某卷某册为我市作者撰写的,可以以我市作者的名义申报参评。
    (三)成果形式及要求:参评成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尤其要紧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理论研究和实际问题研究中有建树、有创新,有较高学术水平,有较强的应用价值,能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参评成果包括哲学社会科学专著、论著、译著、古籍整理、教科书、普及读物、考古发掘报告、论文、研究报告、调研报告等。以外文形式完成的成果,申报时应附中文翻译件,篇幅较长者应附中文目录及内容提要。具体要求:
    1、学术著作:对当前现实或历史重大问题有较为深入的研究,提出了新见解,得到学术界广泛认可,产生了较好社会影响,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2、论文:在本学科本专业领域有所创新,填补了某些空白,对原有结论进行了补充或完善,或理论联系实际,科学提出了问题,论证问题,有实践指导意义。
    3、调研报告: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占有大量翔实准确的资料,分析切合实际,建议可行,有一定应用价值。
    4、普及读物:观点正确,科学性强,通俗易懂,对普及社会科学知识起到积极作用,受到广大读者欢迎。
    5、教科书:适合教学特点,体例、编排有创新,有一定的系统性、准确性、逻辑性和实用性,为学校师生采用并受到欢迎。
    6、古籍整理:古迹整理准确可靠,细密周到,起到了补正遗缺、钩沉补漏作用;译释简介明了,方法科学,考证有新发现或新资料,为提出新理论、新结论提供了事实(史实)根据。
    7、翻译论著(文):忠实于原著,文字流畅,对学术研究有借鉴作用,或对经济社会发展实践有参考价值。
    8、工具书:观点明确,语言简练,资料丰富,编排科学,检索方便,具有科学性、准确性,能反映国内外最新科研成果,对科研和实际工作者有重要参考价值。
    二、奖项设置及评奖标准
    本次评奖活动奖项设一、二、三等奖,标准为:
    一等奖:选题意义重大,在学科理论或应用对策研究中有重要发现和创新,学术水平居我市领先水平,在省内学术界有一定影响,对研究解决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有相当高的学术或应有价值。
    二等奖:选题意义重要,在学科理论或应用对策研究中有创新,在我市学术界有一定影响,对研究解决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发挥了较大作用,有较高学术或应有价值。
    三等奖:选题意义较大,在学科理论和应用对策研究中有新见解,有一定影响,对研究解决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有积极作用,有一定学术或应有价值。
    三、奖励办法
    该奖为市级奖,获奖成果作者获得“洛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获奖证书”和奖金,可作为考核、晋升职称的依据。
    四、评审方法和步骤
    评审工作分四个步骤:
    (一)个人申报。作者本人填写《洛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见附件),报送成果及证明材料各6份(可报复印件,但至少应有一份原件),每人限报一项,三人以上合作项目可另报一项。集体项目申报应得到所有署名作者同意。申报表电子稿发送至kyk2006@126.com
     (二)初评。各申报单位成立由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的初评小组,对照评奖标准,评出向市评奖委员会推荐的优秀成果。个人申报的作品由市评奖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初评。初评单位对每项成果写出300字左右的评语(由申报人拟写)。
(三)中评。市评奖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推荐成果逐项进行评审,提出获奖项目和奖励等级意见。
    (四)定评。市评奖委员会对各专业评审组评审结果进行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项目和等级。
    申报费:100元
    申报材料报送时间:2015年3月23—24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科研管理处602室
    联系人:王磊    电话:65526003(6003)
     
 
                                                                 科研管理处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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