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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分类:省级经费政策   来源:    发布:    时间: 2014-11-22   浏览次数: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项目管理,提高科研管理效益和水平,促进高校科技创新活动健康持续发展,依据教育部、财政部等相关部委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专项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 号),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技[2012]1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监[2012]6号)。
    二、检查目的
    着力解决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保护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科技创新和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科学发展。
    三、检查范围
    全省高校2011年以来承担的科研项目及其经费情况(包括“十一五”期间立项,目前未结题的项目)
    四、检查重点
    (一)制度建设。全面梳理学校现行科研项目管理、经费管理、行为规范的制度和办法,检查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体制是否顺畅,责任主体是否明确,有关部门职责是否清晰。
    (二)管理现状。全面摸清学校现有的科研项目规模、经费总量、管理模式等基本情况,检查科研经费管理信息系统及科研服务能力能否满足科研活动的需要。
    (三)预算管理。全面对照国家现行的科研经费管理规定,检查科研项目立项申报、预算编制、预算调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四)支出管理。全面排查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检查纵向和横向科研经费是否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外拨经费是否经过严格审核,是否存在违规支出科研经费行为。
    (五)绩效管理。全面了解目前学校科研人员薪酬待遇水平和间接费用计提使用情况,检查间接费用的计提、分配和使用是否合理,绩效管理是否有利于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
    (六)监督机制。全面检查学校、有关部门、院系、课题负责人以及学术评价、学位评定、学风建设等委员会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控和监督机制是否健全,科研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是否公开透明,科研行为是否规范,责任追究制度是否落实等。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至20131015日结束,各高校组织教职工学习有关文件,对照检查重点和内容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祥实填写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基本情况等有关统计表(见附件123),形成三个材料,即:自查报告(含整改措施)、本校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的创新做法或成功案例及对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有关统计表及三个材料的电子稿于1020日前发至教育厅(邮箱:gxkyjf2013@163.com,文件名为XXX大学科研经费管理情况),纸质材料在检查组抵达学校时交检查组。
    第二阶段:组织检查。201311月初开始,在各高校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组织有关人员,对照附件4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省管高校和部分其他高校。组织检查采取如下方式:一是听取汇报。由学校汇报开展自查自纠的情况,重点汇报学校采取的措施、创新做法、工作成效、存在的不足、意见和建议。二是查阅资料。查阅学校科研管理制度、自查报告、2011年以来立项的科研项目和“十一五”期间立项,目前未结题的项目有关情况。三是座谈交流。召开座谈会,听取科研、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和部分院系负责人以及科研项目负责人的意见。走访部门院系和课题组成员。四是审查项目经费。在查看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总体情况的基础上,针对不同检查内容,分别抽检3-5个科研项目。五是外调。针对某些外协项目,根据需要通过外调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
    第三阶段:总结通报。结合各高校自查自纠情况及组织检查情况,省教育厅将对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高校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将规范科研经费管理作为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校风学风建设的重要抓手,主动查找整改问题,总结成功做法,配合工作组开展工作,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厅机关成立专门组织,由纪检监察室牵头,财务处、科技处、社科处等相关处室人员参加,具体负责专项检查工作的实施,并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二)加强宣传、统一思想。各高校要深入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全面理解文件内涵,准确把握政策要求,结合近几年高校发生的科研腐败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吸取案件教训,进一步增强依法依规管理使用科研经费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从事科研工作的人员。
    (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针对薄弱环节,全面排查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查找漏洞,完善相关政策,落实配套措施,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主动整改,经组织研究作出相应处理的,在抽查检查中,未发现新的情节的,不再作重复处理。对于自查自纠后仍然存在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严格规定,务求实效。检查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作风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务求工作实效。检查结果作为高校有关领导干部、责任人及相关科研项目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河南省教育厅
201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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