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学院教研室工作管理制度
2017-11-18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多媒体教室、工作室、实验室的负责人要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每学期开始、期中和期末对各多媒体教室、工作室、实验室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进行认真检查,消除隐患。

三、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按有关规程操作设备。当班教师完成工作离开现场前要按规程作好使用记录、关闭设备,切断电源,关好门窗等。

四、管理人员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下班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发现问题争取在第一时间报告。

五、各多媒体教室、工作室、实验室内严禁烟火,严禁携带易爆、易燃及腐蚀、污染性物品入内。

六、防火、防盗器材按规定放置,不得挪用。要定期检查,及时更换失效器材,保证正常工作状态。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七、各多媒体教室、工作室、实验室的钥匙必须妥善保管,专人负责,对持有者要进行登记,不得私配和转借,人员调出时必须交回。

八、加强各多媒体教室、工作室、实验室内电脑、网络的安全管理,严禁利用计算机网络和多媒体设施传播反动、暴力、色情、病毒等有害信息。

九、加强卫生管理,保持环境整洁卫生,定期定员打扫卫生,杜绝不讲卫生的不文明行为,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十、提高警惕,时时防盗,每天下班前锁好门窗,贵重物品放入仪器柜内保存。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把实验器材带出室外。

报警电话: 火 警 119 盗 警 110

关于成立教育科学学院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的决定

为了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建设的通知》(教高[2016]355号),切实贯彻洛阳师范学院关于实验室建设的有关规定,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实验室财产安全,保障实验室安全和正常运转,特成立教育科学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

一、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晋银峰 张欣

副组长:郭利强 韩守东 赵丹妮

成 员:李晓燕 蔡云改  郭 颖 毛艳霞 韩晓琴 赵树雕 刘艳艳 穆小平 付 青 李 燕 胡炳政

张献伟 陈 琛 张政英 李晶 乔晓蓉

秘 书:李晓燕

专职安全员:穆小平

二、实验室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制定安全保障规章制度,保证安全保障规章制度有效实施;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工作,及时、准确报告安全事故;实施实验室安全教育以及操作规范培训。

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实验室财产安全,保障实验室安全和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实验室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1.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2.确定火灾发生的位置,判断出火灾发生的原因。

3.明确火灾周围环境,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带来次生灾难发生。

4.明确救灾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应措施,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包括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的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可采用水冷却法,但对珍贵图书、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灭火剂灭火。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带电电气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

5.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二、实验室触电应急处理预案

1.触电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

2.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伤员。使伤者脱离电源方法: ⑴切断电源开关; ⑵若电源开关较远,可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 ⑶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3.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4.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肺复苏法正确抢救,并设法联系校医务室接替救治。

三、实验室触电应急处理预案

发生被盗、失窃等事故后,立即向保卫处报告,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破案。

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一、职责

1.主管院领导和实验室主任对安全全面负责。经常进行安全督察,组织安全检查,负责处理安全事故。

2.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水、电线路、消防器材的配置和设施安全检查。

3.各科实验老师负责人负责各实验室和本科的危险品、设备、水电气、门窗的安全。

二、工作程序

1.实验老师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杜绝一切违章操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登记报告。

2.各种安全设施不许随意拆卸搬动、挪作他用,保证其完好及功能正常。

3.操作人员要熟悉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性能和维护知识,熟悉水、电、设备的使用常识及性能,遵守安全使用规则,精心操作。

4.建立详细帐目,帐、物、卡相符,专人限量采购,入库检查。

5.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应杜绝人身伤亡事故,保证实验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6.经常检查安全隐患,防微杜渐,出现问题及时上报,迅速认真整改。

7.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消防器材,并放在具有醒目标志的地方,不得挪动,有关人员应掌握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安全员负责定期检查,及时联系更换过期、失效消防器材。

8.电路(线)电器设备发生故障应由专人报学校检修。

9.各个实验老师负责人负责本室水、电、气、门、窗的安全,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负责并经常督促检查。

10.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抢救伤亡人员,并保护现场,通知有关人员处理事故。

11.事故发生后三日内,由当事人填写事故报告单,报学院主管领导。主管院领导和实验室主任及时主持召开事故分析会,对直接责任者作出处理,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以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12.重大、大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事后还应提交事故处理专题报告。

实验室安全检查与值班值日制度

一、学院成立安全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

二、检查内容

1.水电线路是否完好、畅通、规范。

2.各种设施是否安全、完好。

3.实验、电教等教学设备的使用、保管和维修等情况。

4.各班学生执行安全制度情况。

三、学院每月进行两次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处理,消除隐患,并把检查结果纳入有关人员的工作考核。

四、实验管理中心每天安排专人值班,排查安全隐患等。实验室每周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马上解决。

安全用电常识

违章用电常常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火灾,损坏仪器设备等严重事故。为了保障人身安全,一定要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则。

一、防止触电

1.不用潮湿的手接触电器。

2.电源裸露部分应有绝缘装置(例如电线接头处应裹上绝缘胶布)。

3.所有电器的金属外壳都应保护接地

4.实验时,应先连接好电路后才接通电源。实验结束时,先切断电源再拆线路。

5.修理或安装电器时,应先切断电源。

6.不能用试电笔去试高压电。使用高压电源应有专门的防护措施。

7.如有人触电,应迅速切断电源,然后进行抢救。

二、防止引起火灾

1.使用的保险丝要与实验室允许的用电量相符。

2.电线的安全通电量应大于用电功率。

3.继电器工作和开关电闸时,易产生电火花,要特别小心。电器接触点(如电插头)接触不良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4.如遇电线起火,立即切断电源,用沙或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禁止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等导电液体灭火。

三、防止短路

1.线路中各接点应牢固,电路元件两端接头不要互相结触,以防短路。

2.电线、电器不要被水淋湿或浸在导电液体中,不要浸在水中。

四、电器仪表的安全使用

1.在使用前,先了解电器仪表要求使用的电源是交流电还是直流电;是三相电还是单相电以及电压的大小(380V220V110V或6V)。须弄清电器功率是否符合要求及直流电器仪表的正、负极。

2.仪表量程应大于待测量。若待测量大小不明时,应从最大量程开始测量。

3.实验之前要检查线路连接是否正确,经教师检查同意后方可接通电源。

4.在电器仪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不正常声响,局部温升或嗅到绝缘漆过热产生的焦味,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教师进行检查。

学生实验守则

一、实验前应认真预习,明确实验目的、步骤,回答老师的提问。回答不符合要求者,必须重新预习,经老师同意后才能进行实验。

二、进入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高声谈笑,注意环境卫生,不准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杂物,爱护公物。

三、实验时应严肃认真,专心细致,要准确记录实验数据,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节约水电和耗材,注意安全,爱护实验仪器设备,如发生事故时,应迅速停止实验,设法制止事态的扩大,并立即向指导老师报告。

四、使用精密、贵重仪器,应先了解性能和操作方法,未经老师同意,不得任意操作,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实验中不准动用与本实验无关及他人使用的仪器设备、材料和元件。如损坏丢失仪器、配件、工具等,均应查清原因,及时上报,按已定的赔偿办法办理;如隐瞒事故不报者,从重处理。

六、实验后要认真填写好实验报告(包括认真分析实验结果、精确处理数据、图表),如不符合要求的实验报告,应退给学生重做,并交纳实验费。

七、实验完毕,由指导教师负责检查清点实验用的仪器、工具。学生应办好交接手续,做好清洁卫生,及时切断电源、关好水龙头,并由指导教师在实验报告上签字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八、本守则由指导教师和参加实验的人员共同监督,严格执行。违者令其停止实验,责任自负。

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注意事项

各实验室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保持镇定,确定发生事故类型,及时拨打相应的报警电话,并立即向学校保卫处和实验室设备管理处报告。

1.应急措施注意事项

致电求助时应说明:①事故地点;②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③你的姓名、位置及联系电话。

2.发生紧急事故时,应以下列优先次序处置

保护人身安全,即本人安全及他人安全;② 保护公共财产;③保存学术资料。

3.重要电话号码:

①火警电话:119;②匪警电话:110;③医疗急救:120。

②校内电话:保卫处:68618110 , 治安科:68618131 ;消防科:68618133;卫生所:68618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