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录取

洛阳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2023-03-29

为做好我院教育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确保复试录取择优选拔、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和《洛阳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2023年教育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制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规范开展复试录取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 202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 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一贯表现,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增强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工作质量。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组织管理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组建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工作。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

招生计划及复试名单

(一)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方向)

学习方式

是否接收调剂

名额

045115

小学教育

全日制

35

045115

小学教育

全日制

5

本计划为初步分配计划,后期会根据学校总体招生情况进行调整。

(二)根据学校发布的《洛阳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以及学院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凡报考我院且单科和总分均达到相关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分数线的考生即可进入我院复试。

复试名单详见https://sites.lynu.edu.cn/yjs_xk(研究生招生网站

四、复试基本原则及要求

基本原则

1.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执行相同的复试基本分数线, 都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 A 区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

2.学院在复试前,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 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复试中,采取 “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严防“作弊”。要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复试前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3.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二)复试要求

1.院通知要求参加复试资格审查。

2.考生需准时参加复试笔试和面试,迟到 15 分钟不准入场。

3.调剂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并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

4.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5.复试期间考生需自行携带考试文具,严禁携带任何书籍、资料、草稿纸及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等各类无线通讯工具、计算、存储设备,考试期间,凡发现考生随身携带违禁物品或带至座位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6.严禁考生在复试过程中拍照、录音、录像,并发布或传播相关信息。

五、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前须准备材料,接受我院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一)相关证件。包括: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应届本科毕业生带学生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限往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 验证报告》(限应届生)。

(二)思想政治审查材料。填写后加盖组织部门公章,应届生由学校所在学院负责;往届生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社区负责(审查表见研究生处官网)。

(三)大学期间成绩单(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或者档案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四)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学校要求提交材料。

我院在复试前对考生学历证书(含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等报名材料电子版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资格者,不予复试。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均要在复试前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个人学籍学历信息, 确认学籍学历信息可查询到且符合本专业报考要求后方可参加复试。对学籍学历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经学校认定通过后,再准予复试。考生因个人学籍学历存在问题而不能参加复试、不能被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复试时间及内容

(一)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公布方式和地址:复试考生名单在洛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官网公布。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二)复试方式和时间地点安排

1.复试方式:采用线下现场进行复试,复试时考生需到洛阳市伊滨区洛阳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2.复试时间与地点:

考试科目

时间

考试科目

参与人员

地点

资格审查

3月31日下午14:00—17:30


全体考生

教科院416

考试科目

时间

考试科目

参与人员

地点

笔试

4月1日上午9:00-11:00

小学教育学

全体考生

G1-204

同等学力加试

4月1日下午13:30—15:30

德育原理

同等学力人员

教科院107

4月1日下午16:00—18:00

小学课堂教学设计

面试

4月2日上午9:00—12:30

结构化面试

全体考生

一组

面试教室教科院411;

候考教室教科院416;

考后等待室教科院417。

4月2日下午14:00—18:00

二组

面试教室教科院319;

候考教室教科院318;

考后等待室教科院322。


(三)复试主要内容及权重

1.笔试

1)笔试包括:专业课 1 门笔试科目和同等学力考生 2 门加试科目 (同等学力考生进行),各科目成绩满分均为 100 分,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复试中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同等学力考生任一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本专业主干课程 2 门,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2.面试

综合面试内容包括: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微课、答辩三项内容。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占综合面试成绩的15%;微课占综合面试成绩的50%;答辩占综合面试成绩的35%。思政和品德考核在综合面试中进行。

1)面试过程

①考生于考前30分钟进入复试考前候考室进行身份认证并待考,遵循有关人员指示及要求。

②考试开始后,面试组长首先向考生介绍面试内容及要求,面试环节按照自我介绍、英语测试、微课、答辩的面试流程,请考生严格遵守面试纪律。

③考生进入候考区等待,按工作人员提示依次按面试顺序参加面试。

④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按照面试流程开始面试,根据抽取答辩题目进行答辩。

⑤考生面试结束后,进入规定考后等待室。

⑥面试期间,面试结束的考生须按照要求进入考后等待区,待全部考生面试结束,工作人员宣布离场时,方可离开考后等待室。

(2)面试内容与要求

①自我介绍,包括学业情况、学术经历及在校获得荣誉等情况,不得透漏所在大学、姓名等个人信息。时间1-2分钟。

②微课

考生在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学科中选择一个学科的题目进行讲课,提前准备教案,板书授课,学院准备必备教具。讲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具体讲课题目见下面:

小学语文:人教版三年级下册《海底世界》

小学数学:人教版四年级下册《三角形》

小学英语:人教版三年级上册《what colour is it?

③答辩

考生在考场随机抽取考题,现场作答,并接受面试人员的提问。答辩时间不超过7分钟。

④英语口语能力测试

面试人员用英语提出问题,考生用英语现场作答。时间3分钟。

⑤复试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其他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折合后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考生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

七、拟录取

(一)拟录取考生名单以考生报考学习方式为基础,以总成绩为排序依据, 以分专业招生计划为上限, 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而招 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再相同, 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

(二)复试期间发现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 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

(三)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考生。

(五)“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如是“定向就业”,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研究生处、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八、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 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 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 院体检,在拟录取名单发布之后10日内体检完毕, 将体检报告寄到拟录取学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 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 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通知》(教学司函〔2010〕22 号) 等文件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项,以《洛阳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洛阳师范学院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官网相关通知为准。

、监督和复议

我院严格执行各项研究生招生政策和纪律,主动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保证小学教育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对复试结果有异议者,可于公示期内通过正当渠道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反馈。

联系人:赵丹妮  电话:0379-68618382。

                                                                                        

                                                    教育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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