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洛阳市及我校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办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的范围、时间、流程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办理范围
洛阳市(洛龙区)教育局只负责补办加盖洛阳市(洛龙区)教育局公章的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非上述证书认定申请表由原发证机构负责补办。
2.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内(09: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3.办理流程
第一步:携带个人毕业证及教师资格证原件,填写并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认定表补办申请》,补办申请表模板见附件;
第二步:携带上述材料至洛阳师范学院伊滨校区成均楼C204,加盖教务处公章;
第三步:携带上述材料至洛阳市(洛龙区)教育局申请查档并复印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加盖教育局公章带走放入个人档案。
4.注意事项
补办申请表填写内容须与本人毕业证及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保持一致,申请补办认定机构名称须与证书发证机构保持一致,携带证明及认定机构要求其他补办材料前往认定机构办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