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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教材选用结果的公示
2023-01-10 10:50:32     (点击: )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教高〔2020〕435号)等文件精神及《洛阳师范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0〕66号)有关要求,学校组织开展了2023年春季学期教材选用工作。经任课教师申报、教学单位审核及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审议,现将教材选用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1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教务处实名反映,联系电话:68618642。


教务处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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