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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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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中秋、国庆假期廉洁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8日     作者:     浏览量: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部门: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不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正“四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廉政弦”,严防“四风”反弹,严守纪律红线,坚持廉洁过节,做到“十个严禁”: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和奖金;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党员干部安排旅游、餐饮住宿等活动;严禁公务接待中大吃大喝、超标准接待;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严禁个人餐饮消费讲排场、摆阔气、搞攀比等餐饮浪费行为;严禁以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公务人员在工作日午间饮酒和在节假日值班期间饮酒;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珍稀药材、珠宝玉石、名瓷名画等名贵特产;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和各种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等。同时,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非必要不外出”,避免参与聚集性活动和跨省市出行。

学校各级党组织、各部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纠治“四风”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将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从严抓好“十个严禁”。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校纪委及全体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要扛牢监督责任,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变化,关注个人餐饮挥霍浪费等餐饮浪费等行为,紧盯节日期间学校工作部署等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一案多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中共洛阳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928

 

责任编辑:王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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