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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师范学院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02日     作者:纪委办公室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九届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委、省纪委、省委高校工委关于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责任目标: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反腐倡廉责任体系

(一)抓好传达部署与贯彻落实

1.贯彻精神,部署工作。认真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文件精神,召开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将反腐倡廉建设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学校发展总体规划,融入学校各项工作。党委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听取汇报、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领导责任人:党委书记孙金锋

分管领导责任人:党委副书记、院长时明德,党委副书记张宝明,副院长项清焕,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任碧波,副院长张建森,副院长宋文献,副院长潘留占

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各教学院(系、部)

2.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制定《洛阳师范学院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坚持“一岗双责”原则,认真落实校党委书记负总责,党政领导分工负责,学校各职能部门和各教学院(系、部)具体落实的责任体系。

领导责任人:孙金锋

分管领导责任人:任碧波

责任单位:纪委

3.听取汇报,解决问题。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对反腐倡廉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信件亲自批阅,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做到及时听取分管单位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及责任目标落实进展情况的汇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领导责任人:孙金锋

分管领导责任人:全体校领导

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各教学院(系、部)

4.加强监督检查。党委对全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实行年中督查、年底考核的工作制度。各职能部门“一把手”和各教学院(系、部)第一责任人汇报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工作及责任目标的落实情况。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对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提醒或者诫勉谈话。考核的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和业绩评定的重要依据。

领导责任人:孙金锋

分管领导责任人:任碧波

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各教学院(系、部)

协助单位:纪委、党委组织部

5.强化责任追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导致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领导责任人:孙金锋

分管领导责任人:任碧波

责任单位:纪委

协助单位:党委组织部

(二)健全体制机制,加强组织领导

6.健全学校反腐倡廉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反腐败工作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领导责任人:孙金锋

分管领导责任人:全体校领导

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各教学院(系、部)

(三)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工作

7.学校党委领导纪检监察部门工作,支持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指导处理重大问题,为顺利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创造条件。

领导责任人:孙金锋

分管领导责任人:全体校领导

二、严肃党纪,确保上级和学校关于教育事业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8.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和监督。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九届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同志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讲话精神。在广大党员、干部、教师中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同时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

领导责任人:孙金锋

分管领导责任人:张宝明、任碧波

责任单位:纪委

协助单位: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

9.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教育规划纲要,积极实施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根据规划,进一步分解任务,细化目标,落实到人,切实把规划落到实处。

领导责任人:孙金锋、时明德

分管领导责任人:全体校领导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协助单位:各职能部门、各教学院(系、部)

10.不断健全新校区建设规章制度,加强过程监管,提升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构建统筹协调、运转高效的工作体制机制。

领导责任人:时明德

分管领导责任人:张建森

责任单位:新校区建设办公室

11.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教育厅关于维护学校稳定的各项决策部署,制定预案,积极防范,及时处理可能酿成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的隐患。强化新校区过渡期管理,做好新校区师生的思想稳定和安全工作。

领导责任人:孙金锋、时明德

分管领导责任人:张宝明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12.加强对中央和省教育惠民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建设、全面落实资助政策、健全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和纪律保障机制,禁止虚报、滞留、截留、冒领、骗取国家补奖助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

领导责任人:张宝明

责任单位: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协助单位:监察处

三、加强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能,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执行力

13.落实学校《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若干意见》。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厉行勤俭节约。加强作风建设督查,每年年底通报执行情况。

领导责任人:孙金锋

分管领导责任人:全体校领导

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各教学院(系、部)

14.根据中央和省委部署,组织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领导责任人:孙金锋

分管领导责任人:任碧波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纪委

四、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重点防范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可能出现的突出问题

15.认真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按照上级要求,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领导干部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领导责任人:孙金锋

分管领导责任人:任碧波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纪委

16.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警惕,慎之又慎,防范拒收以各种名义提供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对违规收受礼金者,严格按党纪政纪追究责任。领导干部推不掉的现金可直接上交“河南省581廉政账户”,各种有价证券、实物根据有关规定可交学校纪委或由学校纪委转交教育厅纪检监察室。

领导责任人:任碧波

责任单位:纪委

17.坚持做好公务用车治理工作。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中办发〔2011〕2号)和省纪委《关于配备更换公务用车实行备案制度的通知》(豫纪发〔2013〕4号),完善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购置审批、经费预算等管理制度,纠正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违规换车、借车和公车私用等问题,落实节假日公务用车封存制度,完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

领导责任人:时明德、张建森

责任单位:院长办公室、后勤服务集团

18.坚决回避因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以及娱乐等消费活动。

领导责任人:任碧波

责任单位:纪委

19.坚持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加强对“小金库”的治理力度,制定并落实相关措施,加大调研密度,形成防治“小金库”机制体系。

领导责任人:时明德

分管领导责任人:任碧波

责任单位:财务处、审计处

协助单位:纪委

20.加强公务出国(境)管理。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遵守年度出访计划审批程序,加强对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以学习考察等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

领导责任人:孙金锋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国际合作交流处

五、加强惩防体系建设

(一)制定并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2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落实工作,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实效性,有针对性地拓展惩治和预防腐败领域,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研究制定《洛阳师范学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意见》。

领导责任人:孙金锋

分管领导责任人:任碧波

责任单位:纪委

(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

22.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政勤政教育。制定反腐倡廉教育规划和领导干部廉政培训计划,结合“建新校、办新学”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努力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抓好《廉政准则》的宣传教育。

领导责任人:孙金锋

分管领导责任人:张宝明、任碧波

责任单位:纪委、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

23.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教育活动。组织2次廉政教育报告;每月编印1期《纪检园》;每月向领导干部发送1期廉政教育手机彩信报;举办1次廉政警示教育展览。

领导责任人:任碧波

责任单位:纪委

协助单位: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图书馆

24.落实党委书记讲廉政党课制度。学校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安排一次以上反腐倡廉专题学习,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校党委成员讲党课和作形势报告的内容。健全各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反腐倡廉专题学习制度;落实党政负责人讲廉政党课制度。

领导责任人:孙金锋、张宝明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委

25.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制定《洛阳师范学院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教育活动;加强廉政文化研究,收集资料,整理中国历代廉吏名言录,适时集结成册;组织开展廉政文化主题活动。

领导责任人:任碧波

责任单位:纪委、党委宣传部

26.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的收集、研判工作。特别是网络信息收集、研判、处置和正面引导,关注百姓呼声,有效利用媒体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

领导责任人:张宝明、任碧波

责任单位:纪委、党委宣传部

(三)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27.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谈话和诫勉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领导责任人:孙金锋、任碧波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纪委

28.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深化财务管理改革,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完善预算编制与执行制度,规范预算管理。严格规范各种津贴、补贴管理。

领导责任人:时明德

责任单位:财务处、人事处

29.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完善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和财产报废审批手续;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产权管理、资产清查、统计报告等有关资产监管的制度。

领导责任人:潘留占

责任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

30.完善审计制度。健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科研经费审计制度、审计结果通报制度和审计移交案件线索制度。用制度监督、制约各级领导干部行为,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

领导责任人:任碧波

责任单位:审计处

31.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把廉洁从教纳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把对大学生的廉洁教育纳入教学内容。

领导责任人:张宝明、项清焕、任碧波、宋文献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人事处、工会、教务处

32.加强学籍学历和学位授予的监管工作。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程序,强化管理监督。严格依据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和录取信息库注册学籍。严格毕业证资格审查,切实做好学历证书发放及电子注册工作。建立健全学位授予和学位申请的组织管理监督办法,确保学位授予工作规范有序。

领导责任人:宋文献

责任单位:教务处

(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33.根据省委高校工委统一要求,进一步深入开展“查找廉政风险,构筑拒腐防线”活动。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把廉政风险防范引入制度建立、执行、检查的各个环节,建立防范风险的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

领导责任人:任碧波

责任单位:纪委

34.严格执行《洛阳师范学院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党务政务公开规章制度,扩大公开渠道,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水平。每季度开展一次党务政务公开执行情况督查。

领导责任人:孙金锋、时明德、任碧波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纪委

35.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继续推行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预告、任前公示、任职试用等制度;开展处级干部教育培训和科级干部专题培训活动;建立健全免职、调离等组织处理制度,防止在干部选拔上出现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领导责任人:孙金锋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

协助单位:纪委

36.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继续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严格规范艺术类招生、体育单招等特殊类招生程序,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严肃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纪律,严肃查处替考、集体舞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招生等舞弊行为。

领导责任人:宋文献

责任单位:招生就业处、监察处

37.加强对研究生招生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制度,加强组织,强化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领导责任人:潘留占

责任单位:科研管理处、监察处

38.深化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落实《洛阳师范学院关于开展工程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完善新校区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做好新校区建设的全过程审计监督工作;加大工程建设廉政警示教育力度;加强对新校区建设项目的监督监察工作。

领导责任人:时明德

分管领导责任人:张建森

责任单位:新校区建设办公室、基建处

协助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财务处、纪委、审计处

39.加强对建筑、绿化、维修(或改造)工程以及后勤服务工作的管理,健全后勤服务集团财务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等制度,进一步提高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水平。

领导责任人:项清焕、张建森

责任单位:基建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

协助单位:审计处

40.加强大宗物资采购监管。完善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规范物资、设备、图书等采购行为。严肃查处图书教材和设备采购等领域违纪违法问题。

领导责任人:张建森、潘留占

责任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图书馆、后勤服务集团、纪委

41.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学校科研经费管理体制和管理使用办法,完善使用规则。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绩效考核机制、监督制约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领导责任人:潘留占

责任单位:科研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

42.进一步加强人事管理制度建设,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严格人才引进、职称评审等工作的程序和决策;加强岗位考核,制定《洛阳师范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完成绩效工资改革的各项工作。

领导责任人:时明德

分管领导责任人:项清焕

责任单位:人事处

43.充分发挥各级教代会的作用,坚持每年召开一次教代会,落实行政首长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制度,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交教代会讨论制度,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教职工的知情权、审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落实,不断促进民主政治建设。

领导责任人:任碧波

责任单位:工会

六、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落实党内监督措施

44.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认真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点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制度。完善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机关部处办公会和各院(系)党政联席会会议制度。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程序和决策执行、反馈纠偏制度。开展党政联席(部处办公会)会议制度落实情况督查。

领导责任人:孙金锋、时明德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

协助单位:各职能部门、各教学院(系、部)

45.建立和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照上级规定的内容、时间和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把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领导责任人:孙金锋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

协助单位:纪委

46.进一步做好述职述廉工作。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

领导责任人:孙金锋、任碧波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纪委

47.落实“四谈话一提醒”制度。落实学校党委成员对下级党政班子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对新任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任职谈话、廉政谈话制度,对党风廉政方面存在有苗头性问题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落实重大节假日前廉政提醒制度。

领导责任人:孙金锋

分管领导责任人:全体校领导

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纪委

48.认真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重大事项报告、特殊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执行情况公开等制度。落实和保障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责任以及批评、建议、检举的权利。

领导责任人:孙金锋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

七、加强行风建设,提升行风建设工作水平

49.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广泛深入征求意见,努力查找行风建设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深入开展督查工作,加强对各项收费行为的督查力度;开展行风建设专项活动,提升行风建设水平。

领导责任人:时明德

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各教学院(系、部)

50.切实规范收费行为,认真实施收费公示制。

领导责任人:时明德

责任单位:财务处

51.深化对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的专项治理。严格审批程序,加强经费监管,规范领导干部行为。

领导责任人:任碧波、潘留占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监察处、科研管理处

52.加强学风建设。建立健全学风建设体制机制、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落实《洛阳师范学院学风建设实施细则》,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

领导责任人:潘留占

责任单位:科研管理处

八、做好信访和查办案件工作,严肃党纪政纪

53.加强信访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来信来访办理制度和群众反映问题及时反馈、限时办结制度,畅通信访渠道,完善督办机制,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对群众信访举报,认真受理,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对重大信访举报认真调查核实,需要立案的及时立案查办。

领导责任人:孙金锋、时明德、任碧波

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纪委

54.建立健全查处腐败的惩戒机制,坚决惩治腐败行为。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违规违纪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配合做好查办案件工作。

领导责任人:任碧波

责任单位:纪委

55.健康欢度节假日,预防“节日病”发生,特别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察力度。

领导责任人:任碧波

责任单位:纪委、监察处

56.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重大问题的理论研讨;充分发挥学校纪委委员、党总支纪检委员的作用,形成反腐倡廉工作的合力。

领导责任人:任碧波

责任单位:纪委、监察处

责任编辑: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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