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机关建设,推进机关管理岗位向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转变,提升管理服务质量,发挥管人育人效能,经研究,决定开展“管理育人示范岗”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和评选范围
机关各部门科室(集体岗),在编在岗人员,人事代理人员(个人岗)。
“管理育人示范岗”两年一届。
二、评选条件
(一)“管理育人示范岗”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在日常工作中创先争优、表现突出,能够较好发挥管理育人作用。
1.政治坚定。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政治觉悟,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作风良好。顾全大局,爱岗敬业,服务师生,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勇于担当、敢于负责,能够发挥表率作用,师生认可度高;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集体观念,主动接受监督。
3.实绩突出。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大局观、执行力;团结协作,工作努力,办事效率高、质量好,工作实绩突出;善于学习,勤于思考,刻苦钻研,业务熟练,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4.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依规办事,清正廉洁,严守纪律,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
1.出现违法违纪、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
2.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学校或部门造成重大损失或负面影响的;
3.被学校通报批评的;
4.存在师生反映强烈,经调查情况属实的不良行为的;
5.其他不宜参选的情形。
三、评选数量及办法
(一)自愿申报。各支部在创建基础上,于2020年12月20日前向机关党委提出申报,填写管理育人示范岗申报表(附件),将申报表报送机关党委,电子版发至马天天OA邮箱。
(二)考核命名。机关党委根据各支部的申报情况,组织考核评议后,予以授牌,并发文表彰。
(三)动态管理。“管理育人示范岗”实行动态管理。机关党委定期对授牌的“管理育人示范岗”进行检查复核,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不符合示范岗的及时调整,优进劣出。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评选“管理育人示范岗”,是引导机关各支部和广大干部践行“办学治校以学生为中心、管理服务以教师为中心”理念,改进工作作风、提升管理效能,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教师职业发展、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机关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申报,真正把师生满意、业绩突出的示范岗评选出来,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立足岗位、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干事创业的热情,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示范引领。机关各支部要主动对照“管理育人示范岗”评选条件,查漏补缺,整改提高,扎实开展创建工作,不断改进管理育人效能。要及时总结管理育人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大力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管理育人示范岗”,发挥示范岗的引领带动作用。
(三)提升育人质量。把规范管理的严格要求和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教育方式结合起来,加强教育立法,遵守大学章程,完善校规校纪,健全自律公约,加强法治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促进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强化科学管理对道德涵育的保障功能,大力营造治理有方、管理到位、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四)加强督导检查。机关党委将根据创建工作开展情况,采取现场指导、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各部门创建申报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中共洛阳师范学院机关委员会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