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教办财【2017】505号)文件的要求,现将《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印发‹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处置监管的意见›的通知》(豫财资【2017】60号)(见附件1)、《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监管的意见›的通知》(豫财资【2017】61号)(见附件2)和《省政府国资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国资文【2017】52号)(见附件3)三个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 http://61.136.68.68:88/sbcweb/edit/uploadfile/20179/2017-9-5-15-45-29.pdf 附件2:http://61.136.68.68:88/sbcweb/edit/uploadfile/20179/2017-9-5-15-48-2.pdf 附件3:http://61.136.68.68:88/sbcweb/edit/uploadfile/20179/2017-9-5-15-53-57.pdf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