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关于开展2017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7-05-05

 

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建设的通知》(教高〔2016〕355号)的文件要求,全面掌握我校实验室安全状况,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洛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梁留科

副组长: 潘留占 郭新民

成 员: 赵邦屯 王利超 冯建武 杜燕红 夏玉杰

冯 勋 李元臣 范刚龙 押辉远 王建国

韩睿谦 张光辉 王 钧 张建松 晋银峰

仝瑞建 秦艳培 刘 恒 毛阳光 杨庆兴

刘启成 李华伟 孙守宇

二、检查范围

学校基础实验室、专业实验室以及省、市重点实验室。凡涉及病原微生物菌种、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管理和使用的,均属于本次检查范围。

三、检查内容

1.责任机制落实情况:各部门是否具有实验室安全监管体系;是否建立校级危险品安全管理的风险点清单并作为重点监管目标;是否建立安全运行长效工作机制。

2.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实验室是否具有详细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安全管理记录等,是否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规范运行。危险品的存放和使用是否符合规范,确保在整个使用周期中处于受控状态。对危险品的请购、领用、使用、回收、销毁的全过程是否记录。

3.安全教育、操作规范培训情况:是否对实验室危险品保管人员和实验人员的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能、作业场所危险因素、安全意识等做定期培训。

4.废弃危险品及处理情况:实验废弃物是否分类暂存,并通过社会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5.应急预案建立情况:实验室是否设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否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四、检查程序

1.学院自查

各学院对《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中所列的全部项目逐一落实到位,及时补充和完善相关材料。自查总结及项目相关材料纸质稿(领导签字并加公章)交至国资处综合科;电子稿发国资处综合科OA邮箱,联系人:周辉,联系电话:0379-68618151。截止日期为5月10日。

2.学校检查

学校组织人员对各学院实验室安全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为《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中所列的全部项目。检查开始日期为5月11日。

3.河南省检查

河南省教育厅拟定于2017年5月中旬开始,对每个学校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检查。(具体时间待定)

五、检查人员及检查单位安排

第一工作组

负责人:王利超

成 员:王建国 夏玉杰 刘启成 韩睿谦 张建松 杨庆兴 孙守宇 周 辉

单 位:新闻与传播学院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外国语学院 商学院 体育学院 美术学院 艺术设计学院

第二工作组

负责人:赵邦屯

成 员:冯 勋 张光辉 范刚龙 刘 恒 仝瑞建 秦艳培

单 位:化学化工学院 数学科学学院 电子商务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国土与旅游学院 文学院

第三工作组

负责人: 冯建武

成 员: 李元臣 王 钧 晋银峰 杜燕红 毛阳光 押辉远 李华伟

单 位: 信息技术学院 音乐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 学前教育学院 历史文化学院 食品与药品学院 法学与社会学院

洛阳师范学院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