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与旅游学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
转专业学生考核方案
根据《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专业调整工作安排的通知》(校教〔2019〕63号),国土与旅游学院坚持按德智体全面衡量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转专业考核工作。为严明纪律,保障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办法
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分,两者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安排
笔试由我院统一安排考试,学生凭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安排如下:
校区 |
笔试日期 |
笔试地点 |
伊滨校区 |
6月26日16:30-17:30 |
国土与旅游学院A2-517 |
笔试监考:许书贞、刘璐
三、面试安排
我院成立转专业学生考核面试组,主要安排如下:
校区 |
面试日期 |
面试地点 |
伊滨校区 |
6月27日13:00-14:00 |
国土与旅游院A2-517 |
面试组组长:程金龙
面试组副组长:张永新
面试组成员:刘振中、李佳、毛峰、张萌、李勇永、赵冬 地点:A2-517
记录员:许书贞
四、其他相关问题
1.学生凭有效证件(学生证或带照片的一卡通)参加考试,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成绩构成: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按照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
3.考试录取期间,我院转专业工作组受理实名的书面复议申请,反映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我院转专业工作组进行复议。
国土与旅游学院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