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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计划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4 作者: 点击:[]


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

团组计划申报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中央关于鼓励支持人才更广泛地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的要求,进一步支持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在扩大对外学术交流合作中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河南省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文件精神,做好我校2019年度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出访任务范围

出国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以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

二、申报原则

1.因事定人、人事相符、主题突出、内容明确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通知到本单位的每位教职工,积极申报但不要搞照顾、搞平衡,充分结合本单位的专业特色和优势,以加强学科建设、科学合作研究以及学术交流为重点进行申报。学校将根据省里的要求和各单位的计划,进行统筹安排。

2.严格计划管理

根据省外事部门出访政策精神,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仍执行计划管理,未列入2019出访报计划的团组省外办不予受理。

3.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境)经费实行预算管理,申报人员须有允许出国(境)进行相关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活动、学术交流等的对应经费。

三、申报要求

1.请认真填写《2019年度教学科研人员对外学术交流合作团组备案表》(见附件1)、《2019年度教学科研人员对外学术交流合作团组汇总表》(见附件2,部门汇总填报),《洛阳师范学院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申报备案表》(须各相关部门院长或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见附件3),并于2018年12月26日下午4点前将以上表格纸质版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A1-426),相关电子版表格发送至邮箱1132527056@qq.com,联系人:朱老师。

2.拟出国(境)执行对外学术交流合作任务的具有副处级(副教授)及以上职务(职称)的人员须要报送《洛阳师范学院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申报备案表》(附件3)于组织部,签署组织部意见并加盖组织部印章,其他人员不做此项要求。

3.每个出访团组负责人均要提交“出访可行性报告表”(见附件4)(须包括:出访国家、邀请单位、出访人数、预计的出访时间;合作背景;出访任务;出访必要性;所有人员与出访任务关联性;预期成果;经费预算(国际往返机票、住宿费、伙食费等)及来源。其中,出访任务需详实具体,出访任务不明确的团组将不予列入年度计划。

4.相关材料以院系为单位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

四、重要提示

因公出访申报流程多,审查严格,报批周期长。为保证纳入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的团组顺利成行,在2019年申办出国(境)手续时务必于实际出访日之前3个月提交真实、有效的出访报批相关资料。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8.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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