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外部文件

公外部文件

公外部图书资料借阅制度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9日 作者: 点击:[]

为了满足公外部教师教学科研的需要,充分发挥现有图书、杂志及音像资料的作用,特制订以下借阅制度:

1、 凡本部门教职工均可在资料室借书,一次限借五本,期限两个月,到期归还或根据情况续借。

2、 当月期刊杂志不外借,教师可在资料室或教研活动室阅看。过刊一次限借两本,时间两个月。

3、 书籍期刊借阅实行还上借下,借阅登记,归还注销的办法。

4、 工具书、成套书及单本书原则上不外借,确需借阅的经部门领导同意,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周。

5、 教学所用教材及参考书,按教学要求发放后,归自己所用。教学所用磁带、光盘,根据情况配发原版带(盘)或复制。其它音像制品不外借。

6、 爱护所有图书和杂志。丢失图书或期刊杂志的,按原价的两倍赔偿。

7、 期刊杂志阅览完后请放回原位。

8、 资料室同时也是教师的临时阅览场所,应始终保持肃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