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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外部教学督导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9日 作者: 点击:[]

为了推进公共外语教研部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强化质量意识,不断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决定成立教学督导组。为了保证督导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性质

教学督导组是在部门领导下,对本部门的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研究、咨询与指导的专家组织。是本部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组织机构

教学督导组设组长1人,组员2人。

三、聘任条件

1、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有一定的调查、分析和管理能力。

2、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教学工作经验丰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工作职责

(一)主要职责

1、对教学、教学管理及教学保障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2、开展教学工作专题调查、研究,向本部门提交咨询报告。

3、参与本部门教学评估方案的制定。

4、组织开展教学督导相关的研究工作。

(二)工作方式

督导组每学期制定自己的工作计划,根据需要每个学期不定期召开会议。具体工作可采取以下几种形式:

1、经常性深入课堂听课。

2、专项问卷调查。

3、抽查有关教学文件资料。

4、撰写有关教学督导的书面材料或研究报告。

(三)具体任务

1、不断学习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学习新的教育思想和教学观念,熟悉学校和本部门的教学管理制度,深入了解《课程要求》和大学英语教学的内在规律,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2、课堂教学质量检查。对课堂教学各教学环节的工作检查和质量评估。主要检查内容有:教学大纲、实施计划、教材、教案讲稿、多媒体课件、教学准备、课堂讲授、作业批阅、平时考核以及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价(满意度调查)。

3、考试与教学纪律检查。参加期末考试的考场巡视,检查考务管理和考风情况,试卷质量和评阅情况抽查。教师与学生到课情况与教学纪律检查。

4、监督各类教学规章制度的落实,按要求建立各类教学管理与教学质量评价档案。

五、续聘与解聘

本部门教学督导组成员聘期为两年,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续聘与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