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党建工作

“三会一课”制度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06日 作者: 点击:[]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每三个月至少召开一次,要求全体党员参加,不得无故缺席,个别党员因故请假,支部书记或委员可在会前听取这些同志对议题的意见,并将其意见转达到支部大会。

2.支部大会召开前,要确定议题,将会议内容、要求、议程、时间通知党员。

3.大会要定期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4.一般情况下,可讨论研究提交大会的问题。如:支部工作计划;支委会工作报告;吸收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问题;表彰先进党员;处分犯有错误的党员;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及其他问题。

5.对需要做出的决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6.支部大会一般不吸收非党员同志参加,但对讨论吸收党员议题,可吸收一些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7.每次大会主持者要报告本支部党员应到人数,实到数,缺席数,说明个别党员缺席的原因,大会要详细做好会议记录。

二、支部委员会

1.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支部委员参加。

2.支部书记会前要做好准备,使到会同志明确会议所要讨论议题和所需解决的问题。

3.支委会讨论重大问题时,到会支委必须超过委员人数的半数才能有效,支部委员人数不超过半数,可召开支部大会决定。会上要充分发扬民主,防止个人专断任意决定重大问题。

4.一般情况下,支委会可分析、研究本部门职工、党员思想状况,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保证上级党组织的决定的完成。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每两周一次,定期召开。如有特殊情况,可增加次数,或推迟召开。

2.小组会要在会前确定内容,并将议题会前通知小组党员,让每个党员做好准备。

3.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近一个时期的具体任务而组织讨论、实施。

四、党课

1.每学期基层党校组织全体党员和积极分子,以集中或分散、辅导、自学、讲座、讨论等形式学习党的基本知识。

2.各党支部每两月利用党员生活日,集中上一次党课,支部书记亲自讲党课,内容可根据支部实际情况,编写党课教材。上党课时,可吸收本部门入党积极分子一起听课。

3.严格考核制度,每次党课,都要有出勤登记。

4.积极分子不参加党校和党支部组织的党课学习,组织发展时一般不予以考虑。

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党支部委员会在所属二级单位党总支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围绕教学、科研和管理的实际,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教育党员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工作效率、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认真实践“三个代表”,深人基层,调查研究,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团结、组织和带领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召开组织生活会。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业务工作和其他活动中去,结合中心工作及时分析本单位人员的思想动态,宣传教职员工中的先进人物、先进思想和模范事迹,树立正气,主持正义,对不良现象敢于进行教育、批评和斗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向党员布置工作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充分发扬民主,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对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要严肃地进行批评教育,对问题性质严重的,要按照组织程序进行处理。

3.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各种活动,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制定年度培养、教育和发展计划,指定党员与积极分子联系,重点进行帮助、教育。按照党员条件,全面把握标准,着重加强对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共产主义信念、在历次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态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业务能力、教学状况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

4.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认真做好发展新党员的工作,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发展前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发展时在党支部大会上充分讨论,确保发展质量。

5.加强对预备党员的考察,全面分析预备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发挥作用、缺点改正等情况,按照党员条件,及时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6.负责做好本单位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和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增强党性观念,遵守党的纪律,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党员和师生员工的思想情况,并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化解矛盾,不断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党支部各委员的主要职责

党支部书记是支部的主要负责人,在支委会中是“班长”,一般应由单位行政的正、副职领导兼任,他们应是党性强、业务素质好、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志、具有奉献精神的党员。

党支部书记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认真传达上级的决议、指示和精神;安排党支部的工作,将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4.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决策,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党、政、教师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和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组织委员职责:

1.提出支部组织活动安排,检查督促组织生活的落实,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和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

律教育,经常关心党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提出新党员发展计划,办理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对党员处理的有关手续。

3.收集和整理党员的先进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彰和鼓励建议,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4.妥善保管好《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好本支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按时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宣传委员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内外同志的思想状况,结合本单位情况,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做好思想工作。

2.组织党员学理论、学科学、学新技能、学党的基本知识,协同组织委员抓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好党员党课学习。

3.协助支部书记抓好群众的政治学习和谈心活动,管理好党内各种学习资料。

4.大力宣传好人好事,及时总结支部工作经验,积极向校内外刊物投稿。

5.兼管支部的统战工作。

纪检委员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的纪律和法规教育,了解并向支部反映党员遵守纪律的情况。

2.受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处理党员违反党纪案件。

3.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和帮助。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

党支部委员会是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党的支部领导班子。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是党内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

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内容

1.关于党支部工作的计划、总结。重要活动的安排部署等。

2.关于党支部建设,包括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和党员的管理教育。

3.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

4.关于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本部门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以及各项学习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5.关于党员发展工作。

6.关于选拔干部及党员的奖惩。

7.关于工会、共青团、妇女等方面的工作。

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要求

1.做好会议准备工作。要提前将议题、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通知到每个委员,若研究决定重大问题,会前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以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2.充分发扬民主。支委们要增强全局观念,坚持集体领导原则。在讨论中,遇到重大分歧,除必须紧急决定,可保留到下次会议继续讨论。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重大问题时,到会委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表决方属有效。因委员外出等原因,党支部会会议到会委员无法达到半数时,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有关重大问题。

3.讨论问题要抓住中心。每次会议要集中解决一两个问题,要开短会,讲求效率。

4.要做好会议记录。支部委员会会议要认真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出席、缺席情况和列席人员情况,会议议题,会议主持者,每个委员发言摘要,不同意见争论要点,通过的决议,记录入姓名与职务等。记录应由支部书记保存好,作为党委考核党支部工作的依据。

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是指由党支部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的一种组织活动。按期开好支部党员大会,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

一、支部党员大会会期

支部党员大会应每季不少于一次,党支部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但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减少次数。

二、支部党员大会内容

1.结合实际工作,研究、讨论党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党委的决议、指示和工作计划等。

2.审查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4.评定合格党员,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处分犯有错误的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5.选举支委会及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罢免、撤换不称职的支委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6.讨论执行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和党支部提交的其他主要问题。

三、支部党员大会程序

1.主持人报告党员出现情况,宣布开会。党员大会一般应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如果缺席,可由支部副书记或支委主持。主持人应向大会报告党员应出席数和实到数,缺席人数及其缺席原因。在报告时应注意将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分开。一般实到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出席会议党员的半数,大会方可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2.围绕中心议题组织党员展开讨论。为便于支部党员大会的讨论和决定,支部可事先提出意见或方案,引导党员发言讨论,在必要时候,也可将支委会对某个问题的不同意见,向大会作介绍,供党员讨论。支委成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讨论和表决,切忌在支委会上有不同意见不提出、不表态,而在党员大会上突然提出。

3.表决通过决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党支部应要求党员抱着严肃认真的态度,明确、郑重的表明自己赞成或反对的态度。

4.做好会议总结,提出贯彻意见。主持人要在支部党员大会结束前做出简要总结,并对如何贯彻落实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精神提出意见

四、支部党员大会要求

1.做好会前准备。支部党员大会要有确定的会议议题,做到主题明确,中心突出,支委会要事先围绕议题,进行分析研究,形成初步意见,同时支部要将会议的内容、要求、议程、时间等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明确会议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从思想上有所准备。

2.做好会议记录。党支部要指定专人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党员出席、缺席人数和原因、会议议题、党员发言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会议形成的决议等,会后,记录要归档保存。

3.会议要庄重、严肃、认真,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要注意听取每个党员的意见,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决不允许个人武断、草率做出决定。上级党组织派来参加支部党员大会的同志和预备党员在会上只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

4.会议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程序,特别是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讨论处置(处分)党员的大会以及党内选举的大会,必须严格按照特定的程序进行。

组织生活制度

1、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2、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

3、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议。

4、每月召开两次党小组会议。

5、每半年安排党员接受一次党课教育。

6、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支部书记和委员除了参加党员民主生活会之外,还要专门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

7、适时组织党员开展灵活多样、严肃活泼、注重实效的各类组织活动。

8、各类组织生活要做到有记录、有总结、有汇报。

9、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情况,将作为对党支部工作的考核依据。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每个党员至少联系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建立保持一支占本院学生总数50%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三、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表。

四、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五、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六、发展对象需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未经培训的,一般不能发展入党。

七、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八、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特别要重视在教学第一线和优秀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

九、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由党支部组织仪式的,需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十、党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工作思想汇报,并进行讨论和反馈。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不得拖延。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管理制度

一、培养教育

1.培养教育的基本内容:

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

②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③党的基本知识和端正入党动机教育。

④共产主义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

⑤革命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

⑥国际、国内形势教育。

⑦怎样争取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教育。

2.培养教育的形式和方法:

①指定两名培养联系人,对重点培养对象,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应担任培养联系人。

②定期培训。

③交任务、压担子,在实际工作中锻炼提高。

④党内生活的实际教育。

⑤组织开展各种有意义的活动。

⑥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

二、考察、管理

1.考察的基本内容

①考察政治立场。是否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做到与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

②考察入党动机。对入党是否有正确的认识,对党的基本知识的了解、掌握情况,是否坚信共产主义,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③考察学习、工作上的具体表现。是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否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兢兢业业地做好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专业知识,在各项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④考察对党是否忠诚老实,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

⑤考察组织纪律观念。是否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大学生守则。

⑥政审。考察本人历史、家庭主要成员和联系比较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倾向及对其成长的影响。

2.考察的基本方法

①谈话:和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谈话;和其周围的党内外群众谈话。

②组织参加党内外活动,考察组织纪律性和进步意识。

③交任务,锻炼工作能力,考察提高情况。

④听取培养联系人的汇报,考察现实表现情况。

⑤审阅《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和档案。

⑥政审:校内考察,校外函调。

3.管理

①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②按期如实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登记表》。

③定期考察、分析、调整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党支部每季度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专题研究;党总支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随时调整。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制度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集中培训,是提高积极分子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端正入党动机的有效形式。

一、学院党委每学期举办一期培训班,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

二、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基本路线以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入党教材》、科学技术和业务知识等。

三、为提高培训质量,培训中或培训结束后进行党的知识测试,并将测试结果作为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素质的依据之一。

四、培训的方式,要针对培训对象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一般可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聘请教师授课与外出参观相结合,辅导与讨论(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发展对象在入党前,原则上都应参加短期培训。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的,党组织可安排他们利用一定的时间学习指定的文件,学完后,将对其进行考试或考核。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一般不能发展入党。

考察谈话制度

党章中规定:“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根据这一精神,在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入党之后,党委审批之前,要指派专人(党委委员或组织员等)对发展对象进行考察了解,并向发展对象本人谈话。然后要认真负责地整理出考察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中规定的栏目内。

一、考察谈话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上级党组织批准发展对象入党前的谈话内容,应根据不同对象来确定,一般应从以下几方面对其进行考察和教育:

(1)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是否正确。

(2)发展对象入党动机是否端正,是否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无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决心。

(3)发展对象思想觉悟和政治上成熟的程度。

(4)发展对象的政治品质和工作、学习态度。

(5)发展对象对党的基本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的情况。

(6)发展对象对自己缺点和不足的认识及今后改进的打算。

(7)发展对象政治历史和其他方面的问题。

2.写明入党申请人是否具备了共产党员的标准,是否符合入党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要明确写上是否同意其入党的意见。

二、谈话前的准备工作:

为了使谈话取得好的效果,谈话前应充分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1.首先应详细审阅党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入党志愿书、审查报告、教育考察材料、调查证明材料、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材料、入党申请书及思想汇报材料等)。必要时,可调阅本人档案和其他有关材料。通过审阅申请人的入党材料,对其进行全面的、细致的分析。

2.审阅了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后,如有不清楚的问题,还应深入其所在单位,向有关人员调查核实。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战斗力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可与“创先争优”活动等工作结合进行。

(二)每个共产党员要结合一年来个人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廉洁自律,遵守校纪、校规,完成“三育人”工作情况;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模范作用发挥情况进行总结,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努力方向。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支委会对每个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表现要做出鉴定;督促党员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改正;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置,对违纪党员进行处理。

(三)民主评议党员之前,党支部可将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会、交纳党费、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汇总,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对重要问题要及早做好调查核实工作,为民主评议做好准备。

(四)民主评议党员的结果分优秀党员,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三个档次。

(五)不合格党员是指: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经教育仍无转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

(六)确定不合格党员必须在党支部或党小组认真评议、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后,报上级党组织审批(权限同发展党员),党委组织部备案。党支部大会讨论时,要认真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七)评议结束后,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向党内外通报评议情况,听取意见,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