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中心新闻>>通知公告>>正文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支持洛阳推进文旅融合加快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0-06-22 09:27:17 点击:

洛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洛阳文化旅游资源丰富,地理位置优越,在全省文化旅游发展大格局中占有重要位置,起着引领作用,全省文化旅游系统要认真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文化旅游强省的意见》《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洛阳以开放为引领加快建设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举全力推动洛阳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洛阳以开放为引领加快建设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结合洛阳市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实际,支持洛阳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传承创新发展弘扬黄河文化、河洛文化、大运河文化、古都文化、牡丹文化等优秀传统文化,打造知名文旅品牌,把历史文脉延续下去,把时代价值发挥出来,把文旅业态丰富起来,建设具有较高国际影响力和吸引力的国际人文交往中心和国际文化旅游名城。

  二、主要措施

  (一)支持强化对洛阳文化和旅游工作的统筹规划。在编制全省“十四五”文旅融合发展规划中强化洛阳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地位,把洛阳市建设成国际人文交往中心和国际文化旅游名城、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创建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等有关内容纳入全省“十四五”文旅融合发展规划。突出洛阳在全省“一带一核三山五区”文化旅游发展格局和“郑汴洛”国际文化旅游核心板块中的重要地位,优先将洛阳文旅产业项目纳入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专项规划、大运河文旅融合发展规划、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规划等各类文化旅游规划中,加强对洛阳文旅产业的政策支持。(政策法规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资源开发处,省文物局,洛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排在第一位的处室为牵头处室,其他处室均为责任处室。每项工作均包括洛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下略。)

  (二)支持洛阳建设国际人文交往中心。支持洛阳开展高水平的对外文化交流推广活动,将洛阳代表性文化元素纳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海外重点推广计划和河南文化旅游海外推广中心重点推介产品。支持洛阳借助国家驻外文化机构、旅游办事处开展境外文化旅游交流活动,在主要客源国设立洛阳文化旅游推广中心。支持洛阳加入世界旅游联盟等国际旅游组织。支持洛阳持续提升牡丹文化节、河洛文化节国际化水平,提升世界古都论坛、中原国际文化旅游产业博览会的规格,打造具有国际知名度和美誉度的文旅节庆和会展品牌。(对外交流合作处、宣传推广处、产业发展处,文物局)

  (三)支持洛阳在传承保护弘扬黄河文化中发挥核心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支持在洛阳设立河南省河洛文化研究院,推出若干标志性的研究成果,突出河洛文化在黄河文化中的核心地位。支持洛阳创建国家级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区。支持洛阳打造黄河文化主地标城市,将黄河国家文化公园重要项目优先放在洛阳。支持隋唐洛阳城国家历史文化公园、统筹推进明堂、应天门、九州池等周边保护利用,保护性恢复里坊,打造隋唐风貌核心展示区。支持洛阳建设高水平的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示中心。支持洛阳依托孟津示范段,打造文旅自然融合、沿线全景贯通的沿黄生态廊道。支持洛阳依托二里头夏都遗址、龙马负图寺、汉光武帝陵、大谷关等人文景观和小浪底、黛眉山、万山湖、黄河湿地等自然景观,打造最具代表性的黄河文化精品旅游带和内涵丰富、独具特色的河洛文化旅游区。支持洛阳建设高水平的大运河文化公园,叫响“千年运河”旅游品牌。支持洛阳依托“五都荟洛”大遗址,打造大遗址文化旅游精品,凸显洛阳在世界级大遗址公园走廊和文化旅游圈的核心地位。(科技教育处、产业发展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政策法规处、资源开发处、宣传推广处、对外合作处、财务处,省文物局)

  (四)支持洛阳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支持洛阳打造一批国际性文化旅游品牌,把华夏之源、河洛文化、古都文化、牡丹文化、世界文化遗产、根亲文化纳入国家推荐精品文化旅游线路。支持洛阳实施古都古城风貌再现工程,依托隋唐洛阳城国家历史文化公园,建设一批城市会客厅、文化旅游综合体和特色风情街区,展现千年古都风情。支持洛阳丰富博物馆种类,提升展陈水平,打造最具魅力的东方博物馆之都。推动部省共同举办世界古都论坛,建设永久会址。支持洛阳白云山、重渡沟创建成为引领休闲康养发展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支持小浪底大坝景区、黛眉山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争取国家允许在洛设立外商独资旅行社、中外合资(合作)经营旅行社;帮助洛阳与国际大型旅行社对接,拓展境外客源市场;与国际酒店管理集团对接,提升星级饭店管理运营水平。推动文旅与科技结合,支持洛阳建设智慧文旅平台,与省智慧文旅云平台进行协作共建,数据共享,共同发布旅游信息化建设相关标准。建设数字化景区、开展互动性体验,提升旅游线路吸引力。(对外交流合作处、宣传推广处、科技教育处、公共服务处、政策法规处、产业发展处、资源开发处、市场管理处,省文物局)

  (五)支持洛阳全域旅游发展。通过提质扩面,形成辐射引领带动作用。支持栾川、嵩县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孟津县、洛龙区、老城区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在编制伏牛山全域旅游示范区规划时,把洛阳栾川、嵩县纳入伏牛山全域旅游示范区的核心区和旅游集散地,确立洛阳在伏牛山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中的核心地位。支持洛阳市建设伏牛山乡村旅游示范带。支持栾川、嵩县、汝阳等县,依托伏牛山良好生态系统,打造中医养生、温泉疗养等康养产品和休闲度假产品,打造国内知名的国民休闲旅游度假地。(资源开发处、产业发展处)

  (六)支持洛阳文旅融合发展。支持洛阳创建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优先推荐洛阳重点文旅项目申请省文旅融合发展基金支持。支持洛阳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推动洛阳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在组织活动、项目建设、资金扶持、招商引资等方面优先支持。支持洛阳建设全国研学旅行示范城市,打造“研学洛阳·读懂中国”研学旅行品牌。支持洛阳打造手绘小镇等一批特色文旅小镇,推出创意空间、特色商圈、文化主题公园等一批特色文旅精品,打造《重逢洛阳》等大型文旅精品演艺节目,推出具有洛阳特色的高质量文创产品,打造一批沉浸式、体验式文旅项目,不断丰富文旅业态,提升洛阳文旅核心吸引力。支持洛阳文化旅游产业跨界融合,打造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工业旅游、乡村旅游、体育旅游精品,推出一批特色民宿、乡村微度假综合体、旅游商贸综合体、医疗康体旅游、避暑目的地等新型旅游产品,成为国内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产业发展处、艺术处、资源开发处、市场管理处)

  (七)支持洛阳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支持洛阳市 “河洛书苑”城市书房、旅游厕所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服务提质升级,在文化惠民活动、基层文化设施、文化队伍、文艺创作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给予洛阳更多政策和资金支持。支持洛阳启动河洛文艺人才培养计划,支持洛阳成立文艺人才培养中心。支持洛阳组建文化演艺集团,打造知名文化演艺品牌。(公共服务处,人事处、艺术处)

  (八)支持洛阳培育壮大文化旅游市场。支持洛阳壮大文旅市场主体,培育一批竞争力强、辐射带动作用大的文化旅游龙头企业。支持洛阳创新文化旅游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鼓励洛阳旅游发展集团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战略投资者,与国内外知名文化旅游企业组建战略联盟;探索旅游景区实行“管委会+旅游开发公司”模式,推进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鼓励国有景区由专业运营机构进行托管,实现企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引导支持推动具备条件的洛阳文旅企业上市。帮助洛阳引进高层次、紧缺型的文旅人才,建设洛阳文旅智库,为洛阳文旅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产业发展处、政策法规处、资源开发处、科技教育处)

  三、保障措施

  为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省文化和旅游厅将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以赴支持洛阳市副中心城市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洛阳市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的支持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主任、洛阳市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共同担任,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安排的具体工作。

  (二)建立会商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与洛阳市政府研究推进支持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的重要活动、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存在问题。

  (三)强化政策支持。在对外宣传营销、培养文旅人才等方面给与洛阳政策支持倾斜,每年安排一定比例资金优先支持洛阳重大文化旅游对外宣传活动和文旅项目建设。

通知公告
专家顾问
研究团队
新 书 架

版权所有:河南省公共文化研究中心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吉庆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