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刘镁等27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2020-10-20 16:41  

经过党员推荐、团员推优等方式从入党申请人中推选出积极分子初步人选,经10月15日支委会讨论,党委会审议,认为刘镁等27名同志基本符合条件,同意吸收为入党积极分子。

现将27位同志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广大师生对确定以下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法学与社会学院党委反映。

来信来访地址:法学与社会学院427办公室

联系人:张晓添 联系电话:68618272 手机:18567591016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26日(五个工作日)


附件【确定的积极分子名单.doc已下载
关闭窗口
通知公告more>>
精品课程more>>
下载中心more>>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