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届“校长杯”课堂 教学大赛复赛的通知


发布: 党务政务公开办公室   阅读: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3日 15:30


各单位:

根据《洛阳师范学院“校长杯”课堂教学大赛方案(修订)》(洛师政发[2021]44号)相关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将复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校长杯”课堂教学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的具体筹备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师发展中心;成立评审专家委员会,负责大赛评审工作;成立仲裁委员会,对比赛过程中的公平公正规范运作进行监督。

1.组委会

主 任:梁留科

副主任:赵海彦

成 员: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全体成员

2.评审专家委员会

成 员:校内外专家

3.仲裁委员会

组 长:赵海彦

成 员:孟宪乐 赵冬生 赵志国 付红章

二、大赛安排

复赛分为随堂听课和现场比赛两个部分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比赛时间

1.随堂听课:10月18日开始,为期一个月;

2.现场比赛:11月份。

(二)比赛地点

现场比赛场地设在逸夫教学楼3号楼、音乐学院和体育馆(具体教室待定)。

(三)比赛分组

现场比赛分文科一组、文科二组、理工组和体艺组四个组别,具体分组如下:

文科一组: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新闻学专业)、电子商务学院。

文科二组:历史文化学院、法学与社会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商学院、国土与旅游学院、公共外语教研部。

理工组:数学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信息技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食品与药品学院。

体艺组:体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公共体育教研部。

(四)评分标准

按照“校长杯”课堂教学大赛评分标准执行(见附件1)。

(五)评委组成

评委由专家评委和学生评委组成。随堂听课时,每组专家评委3人;现场比赛时,每组专家评委7人,学生评委3-5人。专家评委包括校内专家和校外专家,主要为省级教学名师、国赛省赛获奖者、校长杯一等奖获得者、校教师发展师和校督导组成员等;学生评委为省级以上教学比赛获奖者。

(六)随堂听课

随堂听课采取时间随机、地点随堂、专家随选的“三随”原则。每位选手随堂听课1次,听课专家3人组成一个小组,专家现场随机抽取10名学生打分。

(七)分值比例

复赛总成绩包括随堂听课和现场展示两部分,随堂听课分值占总成绩的30%,现场展示分值占总成绩的70%。

(1)随堂听课。专家打分占70%,学生打分占30%。

(2)现场展示。专家打分占80%,学生打分占20%。

(八)晋级比例

各组复赛成绩排名前30%者进入决赛。

三、比赛程序

1.熟悉场地,拷贝课件。参赛教师于比赛前一天下午到参赛教室熟悉场地,拷贝调试课件。

2.抽签。参赛教师于比赛当天到本组候赛教室抽签,决定参赛顺序。

3.比赛。讲授内容从参赛教师提供的2个课时的教学设计中随机抽取。比赛过程分说课、模拟授课和评委提问三个环节,说课3-5分钟,模拟授课15分钟,评委提问3-5分钟。

4.打分。评委根据评分标准现场打分,比赛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求平均分”的原则计算,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前3名选手比赛结束后一并评分,此后逐人逐次进行评分。现场公布分数。

四、工作保障

1.人事处、教务处、工会各选派3名教师作为记分、核分人员;

2.宣传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3.信息化中心做好各赛场的多媒体技术保障工作;

4.教务处负责推荐优秀学生评委20名;

5.团委负责推荐现场工作人员20名;

6.新闻与传播学院负责全程录像。

所有推荐人员名单(见附件2)电子版务必于11月1日前发送至张凡OA。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校长杯”课堂教学大赛是我校规模最大、影响深远的一项教师教学竞赛,有助于引导教师热爱教学、倾心教学、研究教学,潜心教书育人,有助于强化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的基础地位,各单位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大赛的重要意义。

(二)压实责任。各单位要明确相关责任,按照任务分工,高标准按时限推动各项工作;要严格审核把关,切实选拔能力素质过硬的工作人员;要周密部署安排,做到整个大赛协调到位、保障有力。

(三)严格纪律。大赛在校纪委指导和监督下开展,接受大赛活动相关违规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各单位要对参赛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动员教育,遵守大赛相关规定,确保大赛圆满顺利。

(四)赛教结合。教学单位要把课堂教学大赛作为提升教师教学能力、激发教师创新活力的重要抓手,积极组织观摩活动,真正做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以赛促建,引领广大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转变教育教学理念,推动课堂教学革命,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第二届校长杯复赛附件.docx

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处、工 会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