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入职教职工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 党务政务公开办公室   阅读: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2日 10:16


校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职工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建设一支高素质创新型的教职工队伍,现就开展2021年新入职教职工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0-2021年新入职教职工,以及2019年新入职教职工培训后入职的教职工。

二、培训时间

2021年7月5日-7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三、培训地点

G5-202。

四、培训形式

根据培训内容不同,采取集中授课、实践锻炼等方式进行。

1.集中授课

由学校组织集中授课,包含中国共产党党史教育、校情校史、政策与规范、教师职业道德、教学规范与教学能力、教师教研科研等科目。由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家、教授主讲,以专题报告形式进行。

2.教学技能、实践锻炼

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完成。包含备课与说课、观摩示范课、教师礼仪、教学实践、科研实践和育人实践等科目。各学院(部)必须为新教师配备一名教学经验丰富的指导教师,负责新教师的指导和培养工作。同时,青年教师通过担任班主任、学生导师或兼职辅导员的方式,进行育人实践。实践锻炼环节由各学院(部)进行考核。

五、有关说明

1. 新入职教职工应按时参加岗前培训,未参加培训的,不能初定、晋升专业技术资格;

2. 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者,需报所在部门同意后报人事处备案;

3. 各学院(部)可结合实际情况和专业特点对新教师进行培训,培训实施方案报人事处备案。

4. 参加培训的教职工需提前10分钟入场,遵守培训纪律。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 教务处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