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 党务政务公开办公室   阅读: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2日 09:15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根据洛阳市公安局、洛阳市公安局伊滨分局关于全民反诈的部署和学校安排,进一步加强我校师生防范电信诈骗意识和能力,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高发态势,我校拟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主题活动,为确保活动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通过主题活动,使各单位和广大师生知晓电信网络诈骗的危害和国家对该项工作的重视,各学院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效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体系,实现公安系统、学校管理部门及各学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相互促进、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不断提升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效果,使广大师生了解骗子的基本手法和行骗方式,提高防范认识和防范水平,使电信诈骗案发率明显下降,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为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献礼。

二、活动时间

主题活动从方案制定之日起至6月底;相关工作措施长期坚持。

三、活动内容

(一)积极营造浓厚氛围。各相关部门和学院要于5月21日前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结合本部门、本学院特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所有班级组织一次主题班会,加强动员教育,力争做到人人知晓、人人重视、人人参与反电信网络诈骗主题活动,营造浓厚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氛围。

(二)创新宣传教育方式。相关部门、各学院要结合所属人员结构情况和单位特点,通过召开反电信诈骗专题会议、主题班会、编辑《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汇编》及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警示教育”活动,开展知识竞赛、文娱活动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让接受对象易于接受,入耳入脑入心,注重实效,打通反电信诈骗“最后一公里”,坚决杜绝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走过场现象。

(三)做好“互联网+大学生安全教育”项目的落实工作。我校以反电信诈骗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互联网+大学生安全教育”项目按计划5月底结束,但截至目前,仍有部分学院的学生没有完成学习任务,经与合作方协商,项目延后至6月21日,各学院要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学习及考核任务。

(四)建立立体化防范互动网络。充分发挥互联网平台作用,强化校警合作,建立警校互动的微信平台“洛阳师范学院反诈联盟”、“洛师防诈骗群”。相关部门、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其效用,积极构建起警校至学院——辅导员(班主任)——班级——学生的宣传互动渠道,及时推送反电信诈骗宣传知识和典型案例,通报我校学生电信诈骗案发情况,传达警方、学校和学院的相关部署和信息,展示反电信诈骗活动开展情况,交流分享反电信诈骗工作好的做法,反馈学生关于电信诈骗的信息,建立起至上而下的多层级、全覆盖、无死角的宣传互动网络,有效提高师生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五)积极推进反电信网络诈骗进课堂活动。各学院要对所有任课教师进行比较系统的宣讲和培训,除辅导员、班主任利用班会等活动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外,督促任课教师利用课前十分钟,参考我校印发的发生在我校学生身上的典型案例对学生实行全覆盖、无死角的警示教育,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和覆盖面,彻底改变上热——中温——下冷,宣传教育效果不佳问题。

(六)建立提醒机制,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相关部门、各学院要教育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坚决摒弃铺张浪费和不劳而获的心理,教育师生在向外转款时,要“他防”和“自防”相结合,要提前问问辅导员、班主任或者身边同学有没有可能是电信网络诈骗,跳出当局者迷的怪圈,避免上当受骗。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领导要清醒认识的反电信诈骗的严峻形势,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精心组织,宣传教育活动要做到师生全覆盖、无死角,力争通过本次活动让广大师生了解、掌握防范电信诈骗犯罪行为的基本形式,避免上当受骗,有效降低发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活动期间,相关部门、各学院要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创新宣传方法,高效推进反电信诈骗宣传活动。

(三)群策群力,形成合力。党委宣传部、党委学工部(学生处)、保卫处、各学院副书记要实名(单位+姓名)加入“洛阳师范学院反诈联盟”警校互动微信群(二维码附后),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同时,任何人员不得擅自退群、擅自拉入无关人员、不得在群里发送与反电信诈骗无关的内容,平台信息要及时在单位各层级交流互动平台推送。

(四)强化考核,约谈问责。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在年度班子考核时将提高电信网络诈骗案发情况的分值,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将各学院案发情况作为年度班子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发案率一直居高不下的部门和单位领导实行约谈和落后典型表态发言机制,对活动中失职渎职的部门或学院领导上报学校纪委按规定予以处理。

(五)学校将在6月底前检查各学院活动开展情况,并检查各层级交流互动平台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六)各学院于6月3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