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校长杯”课堂教学大赛初赛的通知


发布: 党务政务公开办公室   阅读: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3日 10:32


各教学单位:

依据《洛阳师范学院“校长杯”课堂教学大赛方案》(校发[2019]97号),学校决定开展第二届“校长杯”课堂教学大赛初赛工作,现将初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资格

各教学单位从事一线教学在职教师均可参加。近五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

1.违反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相关条款者;

2.发生教学事故1次及以上者;

3.年度考核不合格1次及以上者;

4.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不合格1次及以上者;

5.年度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1次及以上者;

6.课堂教学达标未认定及认定不合格者;

7.其他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学校课堂教学大赛组委会认为不适合参加大赛者;

8.已获首届“校长杯”课堂教学大赛“河洛教学标兵”者。

二、初赛时间

2021年3月-6月。

三、初赛内容

参赛教师本学年主讲课程。

四、组织实施

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初赛工作统筹规划,各教学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做好以下几点:

1.认真拟制初赛方案。各教学单位成立“校长杯”课堂教学大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单位初赛实施方案。

2.严格把关参赛资格。各教学单位要严格对照教师参赛资格,逐条逐项审核把关,并在《第二届“校长杯”课堂教学大赛报名表》(见附件1)中注明对参赛教师资格的审查情况。

3.坚持客观公正、全员参与原则。各教学单位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全员、全程、全力”的原则组织实施初赛,自觉接受师生监督,适时公示初赛结果。

4.随堂听课。初赛需设随机听课环节,听课节数由各教学单位自行拟定。

5.现场教学。可参照《洛阳师范学院“校长杯”课堂教学大赛方案》(校发[2019]97号)施行。

6.评分标准。可参考《“校长杯”课堂教学大赛初赛评分标准》(见附件2)。教学设计、教学大纲、随堂听课和现场教学所占分数比例由各教学单位自行拟定。

五、材料报送

1.各教学单位初赛实施方案、初赛情况总结(附初赛人员名单)。

2.《第二届“校长杯”课堂教学大赛报名表》及《第二届“校长杯”课堂教学大赛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推荐名单需按成绩顺序排列,纸质版需签字盖章。

3.教学设计和教学大纲。参加复赛教师需提供主讲课程2个章节(每个章节1学时)的教学设计及教学大纲,纸质版各7份(匿名,档案袋上注明推荐单位和姓名)及电子版(实名)。在匿名材料中,如发现参赛单位、姓名等信息,将取消教师参赛资格。

以上纸质材料均为A4纸双面打印,于6月30日前报送至“校长杯”课堂教学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成均楼A112室)。联系人:张凡(OA同名),联系电话:68618593。

附件.docx

“校长杯”课堂教学大赛组委会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