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关于年终决算及报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 党务政务公开办公室   阅读: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0日 09:56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对省属高校财务年终决算安排的相关要求,为做好2020年度年终结账和财务决算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年终结账和财务决算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2020年12月22日起,进行年终结账和财务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停止办理收单和报账事宜。2021年报销开始时间另行通知。

2、财务服务平台系统(网上报账系统、网上申报系统等)、自助投递机将于2020年12月21日下午17:30关闭,请各位老师在12月21日前完成预约单的投递工作,已经录入网上申报系统但尚未在截止日期前完成投递的预约单请自行删除,以免影响项目可用余额。

3、为加快财政项目预算执行,已列入2020年的省财政专项项目,特别是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专项、省财政本科高校综合实力提升专项、省财政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专项和省财政生均专项的项目,认真梳理项目执行状态,及时与主管部门和财务处有效沟通,及时办理报账支付手续,确保项目资金执行到位。同时,对于校内预算安排项目,按照工作非必需不支出原则安排,严禁年终突击使用经费。

4、请有借款的教职工及时办理冲账或还款业务。同时,对已开出但资金尚未到账的暂借发票进行清理,借票单位及个人务必督促对方单位尽快付款,因对方原因无法付款的,借票人应及时收回票据,到财务处办理退票手续。借发票与借款业务超过三个月,将于次月开始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5、请使用公务卡结算的老师,注意公务卡还款时间,若还款时间在停止报账区间,为避免逾期,本人可先行垫付还款。恢复报账后,报销款仍将转入公务卡账户,待确认公务卡无欠款后,可将溢出存款部分取出(无手续费)。

停止报账期间给大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财务处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