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处置工作的通知


发布: 党务政务公开办公室   阅读: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0日 11:04


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依据《洛阳师范学院固定资产处置办法》(校发[2018] 63号) (见附件1)的规定,现将2020年度我校国有资产处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有资产报废条件

(一)必须达到或超过使用期限(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见附件7),低值耐用品使用年限参考固定资产,具体以省级资产管理系统折旧数据为准),并且单价小于10万元,主要部件或结构已经损坏,不能达到最低使用要求。

(二)不能迁移或继续使用易发生危险的资产(如未达到使用年限需写情况说明,并由部门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二、国有资产报废工作程序:

(一)填写待报废资产清单

根据待报废资产类别,由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填写本单位《待报废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清单》(见附件2)、《待报废行政设备清单》(见附件3)、《待报废家具清单》(见附件4)、《待报废教学科研低值耐用品清单》(见附件5)、《待报废行政设备家具低值耐用品清单》(见附件6)并在填报后对待报废资产与清单对应核实,确保账物一致,核实无误后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本单位公章。

(二)提交待报废资产清单

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将填写完整的待报废资产清单上交学校相关部门,待报废资产由各部门暂存。

1、《待报废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清单》、《待报废教学科研低值耐用品清单》交国有资产管理处。

2、《待报废行政设备清单》、《待报废家具清单》及《待报废行政设备家具低值耐用品清单》交后勤管理处。

(三)核实上报

国有资产管理处和后勤管理处对收到的待报废资产清单进行汇总,并对相关资产进行现场清查核实。对经核实符合本次报废范围内的相关资产,国有资产管理处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同意,按照规定程序上报教育厅、财政厅备案。

(四)审批处置

对经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过的待报废资产,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报废处置,报废后账目核销工作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统筹安排。

三、国有资产报废工作安排

(一)提交待报废资产清单截止日为2020年11月15日,校属各单位将填写好的《待报废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清单》、《待报废教学科研低值耐用品清单》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处孟雨欣处,同时电子版一份发OA邮箱。《待报废行政设备清单》、《待报废家具清单》及《待报废行政家具低值耐用品清单》纸质版各一式两份交至后勤管理处李红生处,同时电子版一份发OA邮箱。

(二)核实阶段为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国有资产管理处和后勤管理处相关人员对收到的待报废资产清单进行汇总审核,并在11月16日至11月30日对相关资产进行现场清查核实。

(三)审批备案阶段为2020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对经核实符合本次报废范围内的相关资产,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相关人员向省级资产管理系统逐条提交待报废资产,并按规定程序上报教育厅、财政厅备案。

(四)招标处置阶段为2020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

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按规定程序进行招标处置,中标公司回收报废资产,报废后账目核销工作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统筹安排。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洛阳师范学院固定资产处置办法》(校发[2018] 63号)的规定做好国有资产报废工作,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切实防止资产流失,提升我校资产使用成效。

五、联系人及电话

(一)国有资产管理处:孟雨欣 董翠红68618153

(二)后勤管理处:李红生 乔超超 68618238

附件.zip

国有资产管理处

后勤管理处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