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校疫情防控发〔2020〕34号)文件精神,经校属各单位推荐,各归口部门初选,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拟推荐党委宣传部等15个单位为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见附件1),赵鹏等100人为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见附件2),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2日至9月4日。如对推荐的单位或个人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rsczhk@126.com)等方式向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实名。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68618064
附件.docx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