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更新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专家库的通知,现就我校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与条件
(一)范围对象
我校师范专业的任课教师。
(二)基本条件
1.熟悉教师资格考试相关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公道正派,身体健康;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从事相关专业教学或研究工作5年以上,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获得省级优秀教学能手、市级教学名师和作为省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的可适当放宽。
二、遴选名额
各师范专业所在教学单位要兼顾学科,原则上每个教学单位推荐不少于3名面试专家(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代码表见附件1)。
三、遴选程序及原则
(一)个人申报,逐级推荐
各教学单位统筹负责本单位面试考官遴选工作,要广泛宣传,及时公布遴选范围与条件,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推荐人选,经遴选后报教务处考试管理科。
(二)确保平衡,全科覆盖
根据上级要求,各单位推荐专家应尽可能做到全科覆盖。
(三)省级审查,专家入库
省教育厅对各师范院校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并指导各地组织专项业务培训,经培训合格者颁发考官证书,纳入面试考官专家库。
四、面试考官培训及管理
1.各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优秀面试考官对新入选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官专家库的教师进行培训,确保每一位面试考官都能熟练掌握所属学段的面试大纲、评分标准及面试测评系统(考官部分)的使用。
2.入选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官专家库的教师要服从管理,持证上岗,严格按照面试工作流程公平公正履行考官职责。
3.凡被抽调并确认为面试考官人员,不得无故拒绝承担面试工作。两次无特殊原因不履行或不能胜任面试考官工作任务的,将取消面试考官资格,在数据库中剔除,并将该情况与教师师德表现相挂钩。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选面试考官工作,把师德标准放在首位。要对推选纳入面试考官数据库的考官加强管理,对主动承担并履行面试考务任务的面试考官,在培养培训、选优评模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
2.各单位请将《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于11月12日之前报至教务处考试理科。
联系人:李浩磊、梁波 68618075 邮箱:jwc_ksk@163.com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教务处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