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师生安全素养,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教办安全〔2019〕31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以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以安全月促安全年,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与省委、省政府及省教育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危险化学品、消防为重点领域,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师生安全素质,严格安全管理,推动我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发展,以安全生产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活动主题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三、活动时间
2019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主要内容
(一)开展主题宣讲活动。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开展安全生产教育课;邀请专家进校园开展专题讲座和安全诊断;开展危化安全宣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努力扩大和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
保卫处负责对学生安全教育科普内容。通过邀请专家举办专题讲座、设置宣传专栏、播放宣传片、发放安全教育手册等形式,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与省委、省政府及省教育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安全宣传,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二)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教育活动。以危险化学品事故、消防事故案例剖析和安全科普为重点,国有资产管理处、保卫处遴选一批安全警示教育片在各学院,尤其是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食品与药品学院等相关单位组织好安全警示教育宣传活动。各学院要结合本单位实际,以安全生产研讨、主题班会等形式,广泛开展预防溺水、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学生欺凌、电信诈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师生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养,深刻吸取教训,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三)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结合6月16日“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契机,积极加强警校合作,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及志愿者的作用,以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为重点,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各类安全科普知识,为师生提供学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校园安全常识的咨询服务。
(四)开展应急演练活动。保卫处要按照《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要求,结合我校实际,贴近实战,6月份开展一次多部门参与、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演练活动,通过演练检验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提高师生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国有资产管理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6月20日前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用电、危险化学品安全和消防安全全面检查和专项整治,摸清我校危险化学品底数,重点开展对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专项检查整治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活动开展的领导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精心组织实施,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形成本单位安全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扎实开展工作。各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按照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认真排查整改各项安全隐患,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单位请于6月29日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以电子稿形式发送至保卫处综合科朱景成OA邮箱。
党政办公室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