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9﹞138号)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名额
(一)选拔对象:主要选拔在教育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人员。推荐的重点是在各自学科、专业中起骨干核心作用,以及在关系我省和本地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
具有以下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具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优秀专家、省辖市拔尖人才等。
(二)选拔名额: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2名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名额。
二、选拔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和教学水平在省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三)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术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四)具有高校教师资格;
(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推荐报告1份。以教学单位名义报送,每个单位限推荐1名,加盖单位公章,主要领导签名,兼职教师通过专业归属学院推荐。不接受未经教学单位审核的个人申报材料。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加盖推荐人选单位公章。
(三)推荐人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有关培训证书等证书原件、复印件(1套)。
(四)推荐人选提交2份《洛阳师范学院2019年“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人选评审简表》(见附件)。《评审简表》中所填材料需有原件,并到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一并交人事处。
四、材料报送时间安排和地点
4月8日前将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成均楼A224室)
联系人:李永 杨扬 联系电话:68618062
附件1:洛阳师范学院2019年“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人选评审简表.doc
附件2: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人事处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