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 党务政务公开办公室   阅读: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8日 14:45


校属各单位:

教育部社科司下发了《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9〕1 号),对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省教育厅社科处工作安排,现就我省高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 年 4 月)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 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3.思想政治教育;4.哲学;5.宗教学; 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人口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 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心理学;24.管理学;25.港澳台问题研究;26.国际问题研究;27.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简称青年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本届奖励名额总计 1500 项左右。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见附件)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流程和申报限额

(一)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根据省教育厅申报工作安排,我校限申报 5 项。

(二)以院(部)为单位报送申报纸质材料,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单位在申报工作中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注意控制申报数量。坚持质量第一,按照规范程序,做好初选工作。科研处将在各单位报送的成果基础上进行审核和评选,择优推荐。

(三)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 (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申报者可访问申报系统下载《申报评审表》,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访问申报系统查阅《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二)申报者可访问申报系统下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申报评审表》启用 2019 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各申报人还应提供成果全文及佐证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多卷本著作,如提供成果全文电子版确有困难,可提交成果主要内容)。评审表和成果相关材料电子版由科研处上传,申报者个人无需登录申报系统自行上传。以上申报材料电子版在报送纸质材料前发送至kyk2006@126.com。

(三)各申报人提交的《申报评审表》和成果等材料电子版应和纸质件内容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一览表》《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著作类、论文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 7 份,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 11份,统一用 A4 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原件一式4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洛阳师范学院)、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7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申报一览表》

经申报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的《申报一览表》(见附件)1份,A4纸打印,《申报一览表》务必仔细审核,应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信息一致、准确无误

(三)经校内公示后,没有被推荐上的成果原件可到伊滨校区成均楼A107室领取。经学校推荐报送至教育厅的成果,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六、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报送纸质申报材料时间为 2019 年 3 月15日,过期不再受理。

申报纸质材料报送地点伊滨校区成均楼A107室。

联系人:王 磊 电 话:68618076

附件:1.教育部成果奖申报一览表.xls

2.实施办法.docx

科研管理处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