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考评的通知


发布: 党务政务公开办公室   阅读: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8日 11:17


各教学单位:

依据《洛阳师范学院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考评办法(修订)》(院政教(2012)269号)、《中共洛阳师范学院委员会、洛阳师范学院关于印发<洛阳师范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洛师发[2016]8号)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度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考评,具体考评方案如下:

一、考评对象

各教学单位(不包括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二、考评时间范围

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的教学工作。

三、考评程序

1.教学单位自评

各教学单位按照《洛阳师范学院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考评指标体系(修订)》(见附件)、目标管理体系考核项目逐项进行自评,整理相关支撑材料,撰写本年度自评报告。自评报告要求简洁清楚,突出2018年度开展的创新工作,自评报告不超过2000字,经教学单位院长(主任)审核签字后,于2019年1月7日17:00之前将自评分数表(附件1)、自评报告、及《领导班子年度及任期教学工作目标责任书》(2018年度),经院长签字、加盖教学单位公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电子文档发送邮箱,过期不再接收任何材料。(联系人:孙老师、翟老师;电话:68618072;电子邮箱:375564861@qq.com

2.校专家组查评

学校组织专家组依据平时各项检查成绩,并结合各教学单位的自评分数表、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等进行查评,查评成绩占10%。

3.目标管理体系考核

教务处对各教学单位2018年目标管理体系考核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查评,查评成绩占70%。

4. 学校考评小组考评

学校考评小组集中听取教学单位PPT汇报,主要汇报2018年度开展的创新或亮点工作(常规工作不做汇报),时间5分钟。要求教学单位班子成员参加,院长(主任)汇报,主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补充说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考评小组结合本单位自评报告、通过现场汇报,给出考评成绩,考评成绩占20%。

5.成绩评定与反馈

教学单位最终考评成绩=校专家组查评成绩+目标管理体系考核成绩+学校考评小组考评成绩,当年出现教学事故的教学单位扣除相应分数(三级教学事故3分/人次,二级教学事故8分/人次;出现一级教学事故的单位,考评等级为差)。

考评等级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后,通过教学工作会议进行反馈。

6. 教学单位取得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奖,且当年未出现二级以上教学事故,考评等级直接认定为优秀。

四、学校考评小组成员

组  长:梁留科

成  员:赵海彦潘留占 赵志国 赵邦屯 李建功  张鹏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