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深入开展“向李芳同志学习,争做‘四有’好老师”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在全校开展“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寻找李芳式的好老师”宣传推介活动
(一)活动目的
通过发现和挖掘全校教师的典型事迹,充分展现我校广大教师对党忠诚、矢志不渝的理想信念,舍己救人、见义勇为的献身精神,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道德情操,爱岗敬业、精益求精的职业操守,爱生如子、倾心育人的大爱情怀,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肩负起“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和神圣使命,切实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活动要求
各单位积极推荐身边“李芳式的好老师”,填写河南省“寻找李芳式的好老师”宣传推介活动推荐表(见附件1),提交推荐候选人个人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免冠标准照(1张)、生活照片3-5张(均为电子照片)。
二、开展“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主题征文活动
(一)征文对象
全体教职工
(二)征文要求
1.文体不限,题目自拟,紧扣“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的主题;立意新颖,突出特色,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联系个人实际,反映工作现实,内容真实生动。
2.字数2000字左右,A4纸打印。
3.交稿时请在封面页注明作品名称、作者、作者单位、职务、职称及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封面格式参见附件2)。
4.参赛征文不得抄袭,如发现抄袭文章,将取消参赛资格。
三、材料报送
以上纸质版材料送至宣传部理论科(成均楼A329),电子版发送至Lsdwxcb@126.com,联系人:张继华,联系电话:68618027,报送截至日期为2018年11月16日。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将开展“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主题活动作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广泛动员,发动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推选产生一批热爱教育、倾心育人、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的尊师重教氛围。
2、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李芳同志先进事迹,在不同层面、以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学习宣传身边“李芳式的好老师”事迹,弘扬高尚师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