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通报


发布: 党务政务公开办公室   阅读: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08日 10:33


    在迎评查课、看课过程中发现:9月25日上午第四小节课,A3-302教室《员工招聘与配置实训》课程任课教师高慧鸽较长时间未讲课,让学生上自习,并有学生不断出入教室,疏于课堂管理。依据《洛阳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管理办法》(校发【2018】392号)文件,第二章第四条规定,认定为III级教学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高慧鸽通报批评,扣发责任人1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教 务 处

2018年10月8日